七尺高……一尺约莫三十厘米,也就是两米一高,应该和那天猎杀景云小和尚的鼠妖差不多。
李破晓听后点了点头,脸上表情不变,问道:“已经化成了人形,那有没有穿裤衩?会不会说话?胸腹之间的毛发如何?”
贾明朗回想那天夜里看到的黄鼠狼精,组织了下措辞,片刻后:
“衣不蔽体,行过之处腥臭难闻,不吐人言,呲哇乱叫,胸腹之间有块垒肌肉,毛发旺盛如狗尾巴草。”
结合这些信息,加上害怕火光,那就是还没到初境的畜牲,最多堪比三次淬炼的武夫。
李破晓心里断定。
精怪想要突破到初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成百上千只里,有一两个就不错了。
“好,这件事情我来处理。”
贾明朗闻言有些诧异,他看了看李破晓并不比自己壮硕多少的身板,但出于不知不论的圣人书,还是没有开口质疑。
入夜。
李破晓左右手各提了一只公鸡,来到鱼柳村丧葬的地界。
“几勾勾!”两只公鸡看到雪亮刀光,顿时扑棱着翅膀尖叫,洒落几根带着鸡腥味儿的羽毛在地上。
噗嗤!
李破晓手上匕首快准狠,一刀封喉,结束了两只喂养时长两年半的鸡哥哥的生命。
围绕着一处死气沉沉的孤寡坟头,他洒下鸡血,白天已经踩好点了,墓主人是个老光棍,无亲无故,没有后代,随便折腾也没人来为他出头。
做完这些,李破晓把两只公鸡埋进土里,左手一翻,掌心出现一只红绿色虫子。
催动尸香魔芋蛊分泌出魅惑毒液,滴在公鸡尸体周围,顿时一股对野兽和普通精怪很有吸引力的味道散发开来。
但在李破晓鼻子中,就是一股臭鸡蛋味儿。
做好这一切,他藏在远处林子里,躺在草席上,左耳一动,形似参须的地听草根系生长出,牢牢吸附在泥土里。
周围的声音从根系中传入脑海。
现在剩下的就是等待。
良久。
夜深了,月黑风高,李破晓眯着眼睛,催动酒虫释放强横血浪冲刷身体,不放过一点修炼时间。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高台,起于垒土。
他始终相信一点。
对于绝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只需要勤劳就能超过身边五成人,足够勤劳就能超过九成的懒货,远远没有到拼天赋的地步。
如果再加上选择正确的方向,一直坚持,终究会有遇到机遇的一天。
很多人成天抱怨,唉声叹气,恨世事不公,时运不济,导致自己明珠蒙尘。
殊不知自己终其一生,都是故步自封,亲手给自己建造了一座牢笼,还一直不断加固,旁人若是和他论述,只会受到其铺天盖地的恶毒言论。
恍惚间,李破晓忽然明白了为何弱小便是原罪。
因为真正内心强大的人,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贫困也好,弱小也罢,都只是他们人生旅途中一段短暂的体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