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
已经进入早春了,但凤城的夜里依旧有些冷。几个凤城大学考古系的学生正在最近凤城发现的一个古墓旁边的临时办公室内研究刚刚从墓穴里发掘出来的几件器物。
“梁老师,依你看,这到底是什么时候的墓穴啊?”说话的是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他叫方锐,是凤城大学大四的学生,跟着卢教授考古挺长时间了,这是他第四次跟着卢教授来发掘现场。
墓穴的主人目前还不知道,陪葬品不多,只有几件青铜器和几块玉饰,玉饰下面压着一只长条盒子,盒子上的裹布已经腐烂氧化,露出锈迹斑斑的青铜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把三尺长的青铜剑。
此时梁老师的桌面上摆着的正是这把青铜剑。
剑身上已经锈迹斑斑,没有剑鞘,剑身的中间有刻文,底纹是云雷纹,主纹是兽面纹。这是典型的秦朝时期的刻文。
“这是一个秦朝古墓。”梁怡说完,几个学生又纷纷提出了一些学术上的问题,梁怡一一解答之后,从怀里拿出一只怀表看了看,已经夜里十二点多了。
梁怡打发学生们离开,直到人都散去了,目光落在桌子上的那把秦朝青铜剑上,不由得笑了笑,走过去从盒子里拿出剑,只觉得一股阴冷的凉意顺着剑柄通过掌心传遍全身。
剑身明明已经快要被锈迹填满,但是梁怡依旧能从剑身上的刻文中看到褐色的干涸血迹,这把剑亦不知饮了多少人的血,在战场上经历了多少次胜败,它的主人当年又是何等的风光无限。
梁怡痴迷的看着剑,微微抬起手,突然猛地用力对着桌角向下一劈!
如果当时现场还有别的人在,绝不会让他做出这种事儿,作为一个有经验的考古人员,这种行为绝对是要不得的。可是现在没有人,梁怡的手高高的举起又重重的落下,青铜剑的剑身在半空中划过一道青绿色的闪电,直直的朝着桌子一角削去。
“啪!”的一声轻响,桌角的木料应声落地,梁怡不敢置信的看着手里的剑,又看看地上切口整齐,完全没有一点锯齿痕迹的桌角,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青铜剑的刃口虽然锈迹斑斑,却没想到竟然还是能如此锋利,几乎就像传说中的削铁如泥的绝世好剑一样。
梁怡越是看着这把宝剑,越是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她仔仔细细的在白炽灯下看着这把宝剑,一瞬间好像自己置身在战场之上,四周都是敌人,到处都是飞扬的尘土和尸体,风沙灌进嘴巴里,带着血液的腥甜。
这必是一把绝世好剑,主人亦是一位盖世英雄。
梁怡看着剑感叹,这一站,就是一整夜。
黑色的小轿车停在墨记的大门外,陶桦黑着脸靠在车门上,十分嫌弃的看着十一拽着两
只大行李箱从里面出来。
“你是打算在我家住多久?”陶桦嫌弃的看着她微微有些翘起的发定,忽而一阵风吹过,吹散了额头的发丝,遮挡了一点视线,他烦躁的拨了一下,一点也没有伸手帮忙的意思。
十一抹了把额头的汗,一边笑着,一边把两只大行李箱往后备箱里放,喘着粗气儿说,“那要看你们什么时候把龙源帮法办了,不然我的生命受到威胁,我是肯定不会搬回来了。”
陶桦嘴角一抽,突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十一放好行李箱,转身上了车,扒着车窗探头看他,笑眯着眼睛说,“还不走?”
陶桦剜了她一眼,转身拉开车门上了车。
车子离开重华路,经过大上海附近的时候十一突然拽了他一下,“停一下车。”
陶桦一愣,把车子停在路边,狐疑的回头看她。
十一摸了摸鼻尖,兴冲冲的拉开车门冲下车,朝着对面的百货公司走去。
兴盛百货公司是租界最大的一家百货公司,铺货很多,租界被划分出来之后,很多洋货和舶来品很快的占领的沪上市场,很多富家小姐和夫人都喜欢赶时髦,买一些洋装,香水等舶来品。
十一在国外待了几年,对传统旗袍有些接受不来,一来觉得行动不方便,二来觉得穿在身上被男人用目光洗礼,总忍不住有挥舞拳头的冲动。
十一进了百货公司,先去买了点日用品,刚想上二楼去选购两套睡衣,没想到正好和从二楼下来的莫夜撞了个正着。
“啊!”鼻梁撞到了莫夜的下巴,疼得她一呲牙,捂着鼻子抬头一看,竟然是莫夜。
“是你?”十一哭笑不得,想到不久前才答应陶桦的事儿,心虚的舔了下嘴唇。
莫夜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她,愣了下,刚想说,旁边挽着他手臂的舒雅突然开口道,“哪里来的毛躁丫头,撞到了莫爷,还不道歉。”她声音清脆,婉转妩媚,仿佛靡靡之音,让人骨酥腿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