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晒三竿,李冬至悠悠转醒。
头痛欲裂,昨夜的酒后劲很大,以至于失去意识之后发生了什么李冬至没有丝毫记忆。
洗漱一番,清醒一些,李冬至坐在院子的木凳上,抬着头愣愣的看着蓝天,白云。
李冬至倒下之前和相先生的那一番对话李冬至是记得的,如今唯一能做的就是按部就班,贺先生教给自己那种呼吸之法得勤加练习了。
日子还要过,李冬至还是得山上采药,只是采药途中多了一些动作,时而奔跑,时而跳跃。
自从后山的药材变多了之后,连带着韶华镇都热闹了不少,平常不常见的外乡人如今如长河奔涌,小镇是越来越热闹了。
有一点不同的就是这些外乡人来到韶华镇,也不做什么事情,唯独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从韶华镇的百姓们手中买东西,不管是什么,只要拿出来,就有人收,而且价格高的离谱,甚至一个破碗都能卖上二两银子。
一时间,整个韶华镇掀起了一阵生意场,家家户户都拿出了各家能够拿出来的东西,别管是什么锅碗瓢盆,甚至有些人把自家板凳四条腿拆了分开卖,美名其曰:“四件总比一件强。”
有了经验,大家都一致认为这是个好办法,纷纷效仿,整个韶华镇前所未有的充斥着种种热闹的氛围。
这些外乡人似乎就是有钱,脑子还不好,哪怕知道镇子百姓这么欺负人,他们依然乐此不彼,大把大把的掏银子换东西。
事出必有因,只是韶华镇的百姓并不知道,他们也不想知道,过惯了苦日子,如今有了发财的机会,哪能就这么让他跑掉了?
当所有人都在不遗余力搜刮家里能用的东西之时,李冬至却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的动作,不是他不想卖,而是他觉得家里的东西都是爹娘留下来的。
这天,李冬至照例坐在院子当中,从后山拿了一些藤条,李冬至准备编个竹篓,药草多了,李冬至准备一次带两个背篓过去,这样每次都能多赚一点。
正干的起劲,李冬至家的房门被人用力踹开,一个健壮的年轻人冲了进来,一边跑一边喊:“李冬至!快跟我来!”
健壮青年跑到李冬至身前,没等李冬至说话,一把拽住李冬至手臂就朝门外拖。
“别别别,邓大哥,出什么事了?”李冬至被拉扯着,嘴里喊道。
青年名叫邓岳,就是李冬至从小到大算是唯一的朋友了,比李冬至大了三岁,自从认识李冬至以后一直都照顾着李冬至。
邓岳身材高大,是个木工,当年李冬至跟人学艺,邓岳也是学徒之一,可以说李冬至的木匠手艺都是邓岳教给他的。
邓岳往外跑着,一边解释道:“小子,镇子里面出大事了,有神仙出现在镇子当中了!”
李冬至用力甩开邓岳的手,站定身体问道:“什么神仙?”
邓岳转身对李冬至急切解释道:“哎呀!快走,有神仙来了!就在镇子中央,快去啊,神仙说了,他要收徒弟,镇子当中二十岁以下的都可以去见他,只要看中了就可以收为徒弟。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情啊,我年纪到了,但是你还是可以的,快去,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万一相中了那你真就是乌鸦变凤凰了,成了神仙了啊!”
邓岳说着,再一次拉着李冬至狂奔,邓岳似乎比李冬至还要着急,就像是他自己要去见神仙一样。
只是李冬至听了邓岳的解释,却突然停住身体,邓岳只感觉拉着的不再是李冬至,而是一座大山一般,整个人都被力道拉扯的往后退了两步,接着邓岳吃惊的转头看向李冬至,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少年竟然能让自己拉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