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靠的文化,征服了林大小姐,赢得了她的青睐。
我跟你们说……”
咕咚!
赵文武又灌了一口酒,恶狠狠地说:“我赵文武也就是没去考,要不然,别说是个秀才,就算是举人,那不也是谈笑间嘛!”
李悯偷听到这里,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惊无比的看着赵文武。
他说的林家大小姐,难道是那位泗水县两大世家之一的林家?
那位八岁就拜入顶尖剑道大宗门的林大小姐,林明月吗?
征服林大小姐?引得林大小姐的青睐?
李悯惊呆了。
太牛逼了吧?
这赵长老的小儿子,鼻子也不大啊。
忽然,李悯感觉自己的小屁股蛋儿,好似被一脚轻轻地一蹬。
啪叽!
李悯一下跌倒在地,脸与酒馆肮脏的羊毛地毯亲切接触。
嗡!
他手中拿的是陈大江的佩剑。
这把剑经过马慧慧两次使用,有了特殊的效果。
轻轻一弹剑身,就能嗡嗡震荡,发出清越的剑鸣,剑鸣中更是能带有一丝摄人心魄的精神气势,宛若传说中的龙吟。
李悯手中剑掉落,剑身一颤,嗡地一下伸出一半儿,雪亮的剑身,反射太阳的光芒,冷森森,剑鸣虽然不大,但却积聚穿透性。
剑鸣一响,嘈杂的酒馆,唰的一下,寂静无比。
即便那些喝醉的,赌钱上头快失去意识的,也猛地一颤,被一股莫名的气势摄住心神,仿佛被扼住喉咙。
与赵文武同桌的几名村儿的青年才俊,猛地扭头,看向了那把剑。
李悯吓得脸色苍白,他心里怒骂自己不争气,竟然因为紧张,臀儿的肌肉抽筋儿了。
总不能是真的有透明人踢了他一脚吧?
“咯——”
赵文武打了个大大的酒嗝儿,又咕咚一下灌了一口酒,一边拍着桌子,一边精神焕发地道:
“苟富贵,勿相忘,大家都是村儿里‘反明联盟’的好兄弟,好姐妹。
等我在书院……嗝,哎,你们干什么不看着我?”
赵文武仿佛此时才后知后觉,察觉到气氛不对,有些迷离的眼睛望向李悯。
砰!
赵文武将木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酒液跳动喷洒,他大怒道:
“啊——是你这小东西,陈明小狗的跟班儿!就你也敢进我赵家开的酒馆,吃了熊心豹子胆啦。
还不快滚?我他妈要发飙了!”
赵文武这一发怒,呼吸刹那间变得深沉无比,全身筋肉、内脏、骨骼,随着呼吸一变,全都发出莫名的震荡。
与赵文武同坐的村儿里的几个青年才俊,只感觉到了一股莫大的气势,空气都变得粘稠,令人有潜入深海般窒息的感觉。
几个青年才俊,不由大大震惊。
李悯一个轱辘滚了一圈,正好向前滚了一步,顺手将佩剑归鞘,将剑抱入怀中。
嗡嗡的剑鸣,随着归鞘,消失不见。
李悯双手将带鞘的剑举国头顶,大声道:“赵家哥哥,自己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