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建军听到外屋有动静后便也起了床,用擀面杖将水缸里冻的一层厚冰砸开,舀上来一瓢水用来洗脸。
刺骨的凉意一下子让林建军清醒起来。
“嘶……水可真凉。”
“这感觉可也真好。”
林建军嘿嘿一笑。
说完便又捧起凉水继续洗脸。
等林建军这边收拾妥当,林母已经做好了早饭。
看着眼前餐桌上的大碴子粥,还有酱油泡的萝卜干。
林建军心想。
自己重生回来后的第一餐还真是怪简单的。
他忘了这是八十年代的东北!
在八十年代的东北农村,还是能够吃饱饭的,这得益于东北人少地多,并且土地肥沃,可是也仅限于能吃饱饭,这个时期的东北农村多数还是以玉米和高粱米为主食,小米多数是坐月子的产妇才能吃到,至于大米白面,普通人家就不要想了,一年到头也只有在过年时候才能吃上一顿。
而一旦到了冬天,寻常的蔬菜瓜果就难以看到了,几乎所有人家都只能吃菜窖中储存的白菜萝卜和土豆了,再有就是一些晒干的干菜,比如林建军眼前的萝卜干。
看见林建军还在那发愣,林母拍了他一巴掌。
“发什么呆呢,快点吃。”
“吃完赶紧去给我儿媳妇和大孙子接回来。”
“要是再敢去刘老大那耍钱,以后干脆你也别回来了!”
嗯,还是熟悉的味道。
听着耳边林母的唠叨,林建军内心感慨道。
赶快端起碗呼噜噜的喝起粥来。
时隔四十多年后,又一次喝到自己家种的无公害玉米碴子粥,林建军竟觉得香甜无比,也不觉得简陋了,就着萝卜干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和林父林母打了个招呼后,便背上半袋子小米向丈人家走去。
林建军家所在的村子叫八宝屯,全村七百多户,背靠兴安岭余脉,村子前边便是逊河,乃是汇入黑龙江的支流之一,水量充沛,两侧的农田皆依靠着逊河的灌溉得以丰产。
而林建军的丈人家则在八宝屯北边,在逊河下游的胜利村,大概有着二十多里的路程。
林建军出门时天刚蒙蒙亮,东北的冬天天寒地冻,没有什么农活,人们大多还在被窝里睡着,所以林建军直到走出村子也没有看见一个人。
刚刚走上大路,凛冽的北风便像刀子一样刮在林建军脸上,寒风直吹,身上的棉袄因为年头太多,原本蓬松的棉花已经硬的像铁饼一样,失去了一部分御寒的能力。
可想到马上就能见到自己的妻儿,便将脖子往下缩了缩,紧了紧衣服埋头顶着风向前走去。
走了不知多久,林建军只觉得身上寒意去了大半,呼啸的北风也已经停下,翻过一个山坡,胜利村便出现在眼前。
看着眼前炊烟升起的村落,林建军抹了一把额头微微沁出的汗水。
“都是自己造的孽啊,大冷天的还要顶风走山路,在家热乎炕头上猫着不舒服吗?”
发完牢骚便凭借着记忆中的位置,向着丈人家走去。
来到一间土坯房前,林建军隔着篱笆墙往里边望去。
........
一墙之隔的屋子内,宋富贵一家正忙着吃早饭,一家人围坐在炕桌旁。
宋富贵拿起筷子,对着老伴使了个眼色。
宋母看到后,喝了一口高粱米粥,一番考虑后还是对着大女儿说道。
“丹红啊,妈今天下午去大队给建军家大队打个电话,让他明天过来一趟吧。”
“这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吵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