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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忆苦思甜

在家忙了几年家务,十二、三岁的贡如美就去赚工分了。在外面,小小年纪的她常被人拿来取笑、欺负,也因此展现了她泼辣、狠劲的一面,不中听的话无论是谁说的都当即顶回去,轮到的事情再苦再累都不计较或偷懒;回家还要做饭、洗衣、照顾年幼的弟弟,和身体不好的母亲,毫无怨言。

母亲还是在她十五岁时去世了,身体上是轻松了些,不用再照顾她了,但是心理上却空缺了,女孩子的私密话再也无处倾诉。都说贡如美的性格强势,这个家,父亲老实、母亲病弱、弟弟年幼,自己不强大,在饥荒年月中,那只能哭哭啼啼的听天由命了。

这样繁重的苦日子足足过了有七、八年,愿意嫁给同村的陈明松也只是因为离家近,可以继续照顾娘家,好在陈明松也是好说话的主,并不计较这些,只是陈家也是穷的叮当响。嫁过来的贡如美并没有轻松,反而变得更忙了,家里家外、娘家婆家都要管,可见这个女人不简单。

在上个世纪末,建筑行业火热起来,陈明松本来只是个建筑工人,凭他哪有想法和能耐当老板,是贡如美很好地抓住了机会,几经周转将陈明松推上了包工头的行当,可见娶妻的重要性,一个成功男人背后往往是需要厉害女人打点的。

贡如美善于打点着一切,像人情世故、礼尚外来、出面沟通等等,都是她的强项。那十来年是建筑业的辉煌,也是她贡如美的风光,因此发了不小的财。贡如美怀恋的是自己当年的运筹帷幄与取得的成就,在男人堆里抢肉吃的畅快,与人勾心斗角的乐趣,以及指着人鼻子骂的酣畅,以前的工人,谁没有挨过她的骂啊?人就有本事,打了一巴掌转手一个糖果,让你甘心情愿地为她卖命。

方琼华是家里的老二,好在父母身体健康,所以日子自然好一些。方琼华小时候是很聪明,学习不错,但是也只是让她上到了小学毕业,毕竟下面弟弟还有好几个,哪能让她继续上学呢?再说那年代女孩子学习再好也看不到出路。方琼华一直都自视甚高地认为当年如果自己能继续上学,肯定能有达出息。

其实作为家里的老二,又是女孩子,并不受父母的重视,可是她又特别想引起重视,也因此养出了她向外寻找肯定的欲求。得到一点八卦消息,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别人,尤其是当大家在一起讨论个历史、政治问题,她就迫不及待地要插上一脚,用一副真理般的回答来证明自己学识匪浅,很是惹人厌。

嫁给魏振华,这个务实的男人,是最讨厌聒噪和成天在外面打听问信的。婚后,方琼华常常因为图口舌之快而挨了不少拳头。方琼华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认知观了,她以为自己看到的世界就是正确的,迫不及待想要打断别人的说话,以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方琼华怀念的自己曾是小伙伴、弟弟们的中心和偶像,刚嫁过来时面对这些新邻里,别人对她话语的肯定以及她以为的崇拜,不像现在,知根知底,懒得搭理的无趣。

在林家,林芳是排行最小的,上面已有四个哥哥了,所以家里还是有些宝贝这唯一的女儿,穷归穷,她的童年还是很舒心的。只是林芳的母亲是一个冷漠的人,对儿子、女儿都很冷漠,她唯一的期盼就是儿子要娶到媳妇。

在林芳十五、六岁初中毕业后,母亲就开始实施着让林芳给哥哥们换亲,二哥或三哥都可以,为此青春期的她非常不开心,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不知道母亲会将她嫁给谁?要知道走上换亲的人家,要么穷、要么残,母亲根本不在意这些,她只要对方的女孩健全即可。可想而知,林芳是有多么痛苦,又有多么怨恨母亲,但是性格本身就懦弱的她,敢怒不敢言。

无数次想过死,如果母亲逼她嫁给讨厌的人,一定要以死相逼。后来遇到魏民生,至少没缺胳膊少腿,大自己五、六岁也无所谓了,穷就穷吧,当然还是逃不过换亲的命运。所以多年后,林芳依然不能原谅母亲,哪怕自己过的还好、哪怕母亲不堪忍受儿媳而选择自杀,这些都弥补不了曾有的伤害。林芳是最能忍的人了,这与母亲有着莫大的关系。她怀念的也许是十五、六岁前的时光,至少是个正常人的生活。

魏玫丽的童年、少年应该是最自在、潇洒的了,男孩子般的性格,让她自由地奔跑在田野上,家务活有姐姐们做,砍草、放牛等自然也是要做的,总是和同龄的孩子一起边疯边做,玩是她的整个世界。

直到喜欢上了贡如良,这是魏玫丽人生的最大错误,非要嫁给一个并不喜欢自己的人,何其悲哀。婚后夫妻间压抑的相处、女儿的任性都是对她的冲动惩罚,所以嫁给什么人对于女人格外的重要,必须得擦亮双眼,自己当时肯定是鬼迷了心窍。魏玫丽没有抑郁是因为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很多时候懒得去想,也真的能做到。

陈明松是何其有幸娶了贡如美,魏玫丽是何其倒霉才选择了贡如良,姐弟俩来自同一个家庭,却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性格与命运。遇见的都是缘分,百年修的共枕眠,这是逃不掉的宿命。魏玫丽已经不再抱怨年少轻狂时的眼瞎了,也不再对婚姻抱有期望,和谁过都是吵吵闹闹的一辈子,现在图个安静也好,就当丈夫已死,自己照过。她怀念的自然是年少时的自由自在,和小伙伴调皮捣蛋的种种趣事,是真的怀念,绝无掺杂。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台戏,在各自的舞台上演绎不同的角色,哭过、笑过、难过、好过,她们都已经演绎到了故事的尾声了,好好加把劲,争取圆满收官。

“咱认识都要三四十年了吧?”

“这样一算来,快有了,从大姑娘一下子就变成了老太婆了,真是不敢想啊。”

“没遇到好时侯,当年和现在的年轻人不能比啊,那时候真是要啥没啥。”

“有啥好感慨的,真是年纪大了,动不动就回忆了,人要往前看。”魏玫丽开口道,“你也可以潇洒起来,漂亮衣服穿上、胭脂口红粉底搞起来,再烫个头发,不也是妥妥的老美女啊,亮瞎魏哥的狗眼。”

引来一阵哄笑,是啊,老了也可以是老美女。

“走,逛街买新衣服去,一辈子抠抠搜搜的何苦呢,又不缺咱这点钱,今天必须买到好看的衣服。”

“谁不买谁是小狗。”方琼华最喜欢这种赶热闹。

“是的,别管贵不贵、身材好不好,穿上好看就买。”

“走、走。”

女人对于逛街的热情不分年龄,对于漂亮衣服的喜爱那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没有了好的身材和吹弹可破的皮肤,老阿姨仍然可以走在时尚的前沿,她们的美不为取悦大众,只是自己的赏心悦目,如此刚刚好。

“等有机会,咱约着一起旅游去,放下儿女情长,也潇洒走四方去,趁着老胳膊老腿还能动。”

“可以、可以。”

“赶紧计划起来。”

“哎呦,可别只是嘴上说说啊。”

“不会,等来年春天,咱也说走就走。”

“哈哈,冬天也行。”

“冬天太冷了,我怕冷,胃寒。”

“去南方啊,海南的冬天可舒服了,我老表……”

老阿姨的春天像是来到了,今天也真是个好日子,相信明天、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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