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丁川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猛然从床上坐起,紧接着,跳下床蹲在地上往床底下钻去。
掀开盖着的地砖,丁川喃喃自语:“余尽欢不见了!”
虽然不愿否定自己看人的眼光,但王志的确是嫌疑最大的人。
丁川回来时,其人本应该在屋里候着,哪怕天色太晚回家去了,第二日一大早,也该来问问此行收获。
余尽欢不只对丁川原身有着重要的意义,哪怕是酒瘾上来了都舍不得卖。
而且其本身亦是一件珍贵的剑器。
雪阎石产自北方俱州的苦寒之地,那里广袤的无人区隐藏着无尽的凶险,每年只有少数人才能带回来一些稀少的雪阎石。
以一整块雪阎石铸成的余尽欢,在真正的剑术大家眼里,价值难以估量。
那王志莫非是个懂行的,认出了余尽欢的巨大价值,所以携剑潜逃了?
丁川收拾好行装,大踏步的出门。
永安巷。
巷子里平时爱打打闹闹的几个孩子此刻都没有出声,眼睛齐齐的盯着巷子口。
只因巷子口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头发半白的“老小子”。
老不只体现在发色上,更体现在眼中。
那是一双见识过人生大起大落,略带沧桑的眼眸。
然,人虽显老,但其质如朝阳,不见半分身驼。
他身躯昂藏,步伐矫健的大步走来。
步伐之间,从容自信。
这样的人与永安巷是格格不入的。
“小方,这个人朝你走过来了!”
被称为小方的是一名头上顶着“鸟窝”的男孩,一看就知道头发几个月没有修剪。
小方看着“老小子”走至自己身前停下,不禁握紧了手中的石子。
“我来找一个叫王志的人,不知你们几位是否有见过?”
一听来人想找王志,小方便道:“没见过,没有这个人”。
那人又说:“你既然没见过,何以知道没有这个人呢?”
小方好似过去跟王志有矛盾,愣了丁川一眼便转身想走。
突然,那人伸手往口袋里摸着什么,难道是刀?
嗖!
不知是周围哪个玩伴偷偷向那人头上仍过去一块不小的石头,被砸上一下少说也得缝两针。
那人漫不经心的伸出两根手指头一夹,石头竟在两指之间不断旋转,连着转了三圈才慢慢停下来。
孩子们都看的呆了,小方更是不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正常人即便用两指接下石头,石头也不会在指间保持着旋转状态,而是触手即停。
这人就像是不合常理一般,两指隔空夹住了石头。
不管是技巧,还是力度,都需要极高的把控力才能做到。
夹碎石头后,丁川从兜里摸出来了十两银子。
“给,去剪剪头发,这么热的天,多难受。”
“剩下的买点冰棍。”
孩子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几名孩子窃窃私语了几句,小方伸手接过了银子。
“王志家我知道,我带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