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声鼎沸的洛阳桥头,一八抬大轿的队伍拉着金丝红绳,点着凤霞灯笼,敲着朱漆铜锣,大张旗鼓地开过。轿里坐着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上官家的千金,上官晴雯。
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带着这么多喜庆的道具,理应是一个很喜庆的景象。可这个喜庆的队伍中,没有一个人脸上带着笑。相反,这些人全都哭丧着脸,好像这一趟不是去办喜事,而是丧事。
扬州远近闻名的上官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进士出身,是少有的名门望族。这一代的上官虔文虽说三次会试都不中,却是个为人豪爽的大善人。他从不吝啬手中的钱财,广交天下豪杰,在江湖中很有名望,以至于虽然没有考取什么功名,却早已声名远播,包括他那个正值妙龄的女儿。
三个月前,她被镇北大将军——有“洛阳半边天”之称的范大统——相中,要求择日送往洛阳,给他的儿子范成健做小妾。在世人看来,这是一桩值得庆贺的喜事,范大统不仅贵为当朝一品,还是厂公太监王震的义子,和他攀上亲家,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
可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范大统的儿子是个疯子,这已经是他第十次娶亲了。
并非因为他好色成性,妻妾成群,相反他家里现在连一个小妾也没有。
嫁给他的女子不是罹患怪病暴死,就是死于非命,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哪怕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他也不能和东厂的人作对。还不得不长途跋涉,亲自把女儿从富饶的扬州城送到洛阳。
此时的上官虔文正在队伍的末尾,满面愁容,他有苦说不出,不敢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昨夜,他莫名其妙收到了一封预告函,就像凭空出现在案边一样。上面写着:“新婚之夜,我将收下新娘。”若是普通的恐吓信件,他是不会感冒的,信的右下角打了一枚铜钱拓下的奇怪印记,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曾听一些江湖中的朋友提到过,这个印记的主人是个小偷,一个从未失过手的小偷。他有个习惯,每次偷东西之前,总会把确定的时间告诉给主人,然后当着主人的面把东西偷走。无论派出怎样的高手,哪怕是大内侍卫,都是徒然。
在此之前,上官虔文只道他会偷一些奇珍异宝,并不知道,居然连人也“偷”。
哪怕这是第十次了,范大统依旧以隆重的仪式欢迎了这位新人入府,他的儿子早已换上大红的礼服,满嘴流着哈喇子,歪着比常人小一半的脑袋杵在台阶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正从轿子里走出来的新娘。
这时候他才确信那些传闻,深知自己亲手把女儿推向了火坑。据下人描述,前一任新人的腹部被捅了十几个大小不一的透明窟窿,范成健那个疯子似乎以捅穿老婆的肚子为乐。
而这些大官的家里死了人,当地府尹也不会做多调查。最后范大统对外宣称,新人得了急病去世,这件事也就翻篇了。
临走时,上官虔文不敢跟爱女对视,生怕见了她哀怨的眼神之后,内心会受不住煎熬。这时候反悔根本无济于事,谁都知道东厂的可怕,范大统贵为厂公王震的儿子,得罪他,就是拿全家的性命开玩笑。
他又掏出那封简短的预告函,看了一眼,然后握紧了它。不知怎的,他发现自己居然有些期待,但愿那个小偷的传闻是真的,无论是谁,希望他说话算话。
居然希望自己的女儿被偷走,他觉得自己一定也疯了。
而上官虔文不知道的是,范大统也收到了同样的信。
在这方面,发信人从来不会怠慢了任何人。
早在今夜以前,范大统就已经召集了十八位精锐的死士——这些人都曾出自名门,每一个都身怀绝技,曾在江湖里声名远扬,后被朝廷收编,只有官居一品的大臣才有权利召集他们。
召集他们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害怕。他从未觉得,这封信有什么可怕之处。只是觉得,这时候可以用一用这帮下九流的人,仅此而已。
他没有让这些人参与到酒宴当中来,酒宴当中根本没有安排他们的席位。他让达官显贵们在厅内大口喝酒吃肉,而让这些江湖中人在后花园里喝西北风。
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特别对于那些曾经的江湖人士。他们不同于真正意义上的官兵,纪律这种事,是不可能一直遵守的。
听见大厅里觥筹交错的声音,越发显得这里的工作极度无聊。有几个人甚至开始抱怨,这个一品大员有多么吝啬。
“我是天水于浩然,这位道人如何称呼?”一个黑脸大汉向身旁的紫衣道人打起了招呼。
“四川黄千山。”紫衣道人冷冷地道。
“莫非是‘一剑落千山’的青城派紫衣长老黄千山?”一年轻小生凑上来施礼道,“久仰大名,幸会幸会!”
青城派以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来划分等级,其中以紫衣辈分最大。紫衣长老更是青城派的佼佼者,地位仅次于掌门和七位掌旗使。
紫衣道人斜眼瞥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生,微一点头,算是回礼了。
“没想到连黄千山这样的大人物也召来了,真是不得了!”那个叫于浩然的黑脸大汉说道。
“这位于兄来头也不小,素闻天水有黑白二鬼,白鬼一身黑,黑鬼一身白,能在这里见到白鬼于浩然,鄙人也是三生有幸!”年轻小生显然很虚心,对他一顿猛夸。
无论是谁,被人这样一顿夸,心里都会高兴的。
没想到这里还有人知道他的名号,于浩然心生得意,连忙回道:“好说好说。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年轻小生躬身一揖,道:“无名小卒,不值一提,现在白马寨做管事,叫我明月便好。”
一矮胖的驼背中年人忽然从地上站了起来,调侃道:“白马寨不就那个养马的山寨,你们的寨主叫马头温,世代以养马为生。你在那里做管事,岂非跟孙猴子的弼马温一个头衔,哈哈哈!”
明月苦笑道:“孙猴子的官阶虽小,本领却很大。我哪敢跟孙猴子比……”
这句谦虚的话并没有被其他人听进去,反倒都在留意这个顶着驼峰的中年人。于浩然猛然一惊,当下对驼背人咬牙切齿道:“阁下莫非专挑老妇下手,吃人不吐骨头的‘江西驼神’骆临峰?”
驼背人脸一横:“是又怎么样?”
于浩然道:“这种江湖败类,怎能同我们为伍!”
驼背人把手伸向腰间的短刀,问道:“你想怎的?”
于浩然握紧双拳道:“老子要替天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