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后两步,坐回了自己的椅子,在他的面前,办公桌上,有一张由“多兰德蒸汽日报”刊发的报纸。
日期是8月3日。
七天前。
头版头条正是那起银行劫案。
上面清楚的记录着劫匪被击毙的地点,正是“贝克街”。
距离这间事务所只隔了两条街区。
“而我不过是想赚点钱。”
那场梦是在八天前出现的,也就是说,如果当天次日格林赶到贝克街蹲守,那多半能截捕到那个被击毙的劫匪。
以及那几万金镑的银行本票。
类似占卜的作用?
金手指?
开什么玩笑!格林对此嗤之以鼻。
我看小说都不看系统文。
倒不是说系统文不好。
只是他这样有“坚定”信仰的社会主义青年,别说系统了,但凡有些非寻常的事物,他都会对其保持怀疑的态度,去审视它。
就像是对待之前那本《超凡纪实》一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他可不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土著,信仰那些虚假的神袛。
金手指要来为什么不在穿越时就来,非要等到现在?
如果说在那位莫特先生来之前,他对这个梦境还抱有一丝幻想。
此刻的格林,除了忧虑,就只剩一丝惊悚。
他能感觉到其中必然存在着某些联系。
诡异的梦境。
突然上门的委托人。
他到底想让自己做什么?
如果他要对自己不利,又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提起那个案子,让自己警觉?
合上笔记本,格林将之收到了抽屉里。
暂且不去想那个梦境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可能是迷药,可能是巧合,也可能……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存在某些超凡事物?
思考了片刻,格林将这些问题都抛在了脑后。
目前摆在眼前的问题是。
他今晚到底要不要去码头,调查那艘可能到来的走私船?
他站起身,喝了一口“卷饼”汤,在不大的屋子内来回踱步,步伐由快变慢,最终停止。
做出了决定。
对方都找上门来了,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自己得主动出击。
现在,立刻!
格林迅速转身,走到一旁的衣架处。
那里挂着一件厚实的正装,和一顶黑色的猎鹿帽。
他拿起帽子戴在头上,将自己英俊的面容遮掩大半,又伸手去掏正装的内里。
等到格林的手收回来的时候,一把闪烁着黄铜色光泽的转轮手枪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如果要说前身有什么“遗产”留给自己的话,除了一副健康的身体,就只有这把手枪。
——
“嘿,臭小子,这下咱们两清了!”记忆里那个皮肤黝黑,身材短小的老头向自己递出了这把左轮。
前身点了点头。
然后在第二个月又去免费拿了三十发子弹,跑到郊区打鸟玩……
真是个诚实不守信的好侦探,谁让格林救了对方呢。
对于一个黑市商人来说,几发子弹也算不了什么。
但这把量身定做的转轮手枪确实非常好用。
纯手工打造,铜铸枪身,精钢打磨的弹匣和膛线!
使用点三五七寸大口径子弹的同时,还能保证极高的命中率,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
尽管它不合法。
握住手枪,格林感受到了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来源于工业时代中,人民智慧的伟力,远比那些虚幻的超凡神秘力量来的实在。
他稍稍安心,从弹膛中将待击发位置的子弹退出,防止走火。
然后把枪揣进了怀里。
“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想做什么。”格林面色一冷,推开了事务所的大门。
大步朝着远方走去。
目的地是,
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