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副部长是由人事处处长兼任,所以刘科长在我们这里走不通后,就向上级打了报告。
所以,人事处的胡处长对我们下了指示。”
季鹤川一语中的,指出了其中的关键:“是行文,还是口头说的?”
魏伏民抱怨道:“如果是行文就好了,咱们也不用这么难做,一切服从上级,按领导指示办嘛。
可偏偏胡处的笔杆子很谨慎,只是嘴上说,纸上不落一个字,这不是明摆着以后出问题让我们背黑锅吗?”
听到魏伏民的抱怨,季鹤川大致明白了胡处的为人,又是一个李达康式的领导,事贼多,难伺候。
“你的谨慎是对的,有些注定会出问题的事情,不能上面说什么就盲目执行,如果落实不到实处,遭殃的是大家。”
季鹤川说着,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嘱咐道:“这样,下去之后,你们再仔细考察一遍。
如果能找到证据,那是最好。如果找不到,那就整理出一份意见,以及相关的详细材料,给领导送上去。
但是要记住,一定是请示,而不是报告,一定不能搞错了。”
魏伏民也是工作多年的老人了,岂会不明白‘请示’与‘报告’的不同。
季鹤川一强调,他就明白了季鹤川的用意。
这是怕胡处长故意‘留中不发’找麻烦,所以搞个请示的上行文,把皮球踢给胡处。
了解公文的都知道,“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类,
但有一些马大哈或刚入职的新人不懂,容易将这两者混淆。
经常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
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
“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
“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
“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
“请示”应事前行文;
“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
“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
“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
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后才能实施;
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
“请示”的篇幅比较短;“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
八是结束语不同。
“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
“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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