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锦年穿来这个世界三年时间,一心只为混吃等死,系统派发给他的任务全当没看见。
三年时间过去,他的攻略进度为零。
不过没关系,这三年里,他的事业前进了一大步。
傅锦年的父亲是占山为王的山匪,他子承父业自然成了小山匪头头。
不想人到中年继续操劳,他爹毅然决然的将山寨交给了他,让他成了山大王。
接手成为山大王后,傅锦年没有让大家去烧杀抢掠,而是直接来了个大转型。
改行做雇佣兵了。
这个词大家都听不懂,但是傅锦年也不需要他们能听懂,只要他们听话照做就行。
只要给钱,啥事都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对方出的钱够多,即便有违良心,他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人办了。
都说钱没了可以再赚,良心没了……赚得更多了。
就靠这个,傅锦年这三年时间攒下来的银子足够他丰衣足食过完后半生,完全不怕回不去原来的世界。
像这段时间帮谢冥和商珩找人他就足足赚了上千两银子了,还得是京城里的人啊,出手就是大方,短短十来天,把他这半年的钱都赚够了。
“主人,这次带回来了两个人,这两人与画像中的人极度相似,将这两人交给太子和商珩,能拿到不少银子。”
他说的认真,傅锦年听得敷衍,只知道自己即将有钱入账,脸上的表情很惬意,“那就送过去吧,记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啊。”
傅锦年摆了摆手,看样子是在赶人。
可是听见他的话黑衣男人却有些犹豫,几经纠结后还是道,“主人,这两人打算自己掏钱将自己买下来。”
这是沈初提过的,他只负责转告。
手上拿着一串葡萄的傅锦年听见这话倒是来了兴趣,“三百两一个人,两个人可是六百两呢,这么多银子都能一口气掏出来,你莫不是抓来了哪家千金小姐?”
谁家千金小脚住深山老林啊?
黑衣男人犹豫片刻,还是道,“看起来不像。”
这种事情问他就相当于白问,傅锦年叹了口气,“你把人喊进来,我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的主人。”
其实傅锦年早就想要更正追风对自己的称呼了,可是他提了好几次都没有效果,只能作罢。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傅锦年就看见追风领着人进来了。
几乎是沈初踏进大厅的那一瞬,他的系统突然抽风,不停的在他脑海中重复着一句话:“攻略对象已经出现,请宿主尽早完成任务。”
攻略对象已经出现?
谁?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傅锦年看见了追风领来的两个人。
他是早就看见过画像的,当时看见那两张堪比美人图的画像时傅锦年就觉得这两位的颜值绝对不低。
现在看见真正与画像里高度相似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后才总算知道,谢冥和商珩为什么要找人了。
这么漂亮的姑娘搁他,他也喜欢啊。
因为一口气走了不少路,不管是沈初还是江茯苓脸上都有些疲倦,随手扎在脑后的长发也有些凌乱,可是这二者在精致容颜的加持下只让人平添怜惜,傅锦年突然就不想要那六百两银子了。
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是美人没了可是真的没了。
他在脑海中问系统,究竟谁是他的攻略对象,没有得到回答。
系统跟死了一样。
这破系统就是这样,关键时刻经常失灵,傅锦年也习惯了。
将吃得只剩下半串的葡萄丢下,傅锦年大步朝沈初和江茯苓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