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大街上的车并不多。
雪佛兰轿车只敢远跟,不敢接近。
鸡贼的罗伊仍然像往常一样,在城里绕圈。
绕了两圈,罗伊发现了异常。
有一辆轿车,似乎跟自己很久了。
眼力属性可不是白加的,每次+1虽然变化不是很大,但也是超越了普通人的平均线。
来到一条笔直的大道。
等后方车辆穿过路口,绿灯变红,罗伊将车停在了马路边,他降下车窗。
由于这条路笔直,两个十字路口中间并没有其它辅路可以拐,那台雪佛兰轿车无法转向,又不能像罗伊似的停在路边,这样会被发现,所以雪佛兰轿车只能继续向前行驶。
路过罗伊车辆时,车内司机扭头看向另一侧。
罗伊眯起眼睛,仔细看向雪佛兰车内。
夜间视线不好,加上玻璃膜较暗,罗伊并不能看清车内人是谁,他只能依稀看到一个轮廓。
随后……
一个人名在罗伊的脑海中出现。
亚历山大·马宏。
那身形,罗伊觉得像。
现在,没事喜欢玩跟踪的,也只有那个家伙了。
戈登不至于。
伊琳娜更是没必要。
分析来分析去,也只有那个狗皮膏药。
雪佛兰轿车继续向前行驶,在前方红绿灯处进行了右转。
罗伊挂挡加油重新起步,径直穿过路口时,他拿起了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
穿过路口,向前行驶了大概五六十米,通过倒车镜,罗伊看到了那辆雪佛兰轿车又拐回到了这条路上,继续在远处跟着自己。
单手在手机上输入一串号码,拨打了过去。
电话接通,奥斯卡的声音传入罗伊耳中:
“老板,是我。”
“你去找几个人,半路帮我伏击一个人。”
“伏击一个人?”奥斯卡有些诧异。
“对,就是上次那个FBI,他在跟踪我。”
“伏击FBI?老板,我……”
听到奥斯卡犹豫,罗伊说话声音变得严厉:
“怎么?怕了?不听我的话?”
奥斯卡连忙解释:
“不,不是的,老板,我不怕,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但那个FBI弟兄们都见过,我怕他们不敢……”
奥斯卡的解释不无道理,夜帮体量太小,也就混迹在布鲁克林区,只掌控两条街区,成员不过百,主要组成就是街头混子,地痞流氓,比起机车党可差远了。
袭击FBI,这些人胆量还是差了一些。
“你不会找几个没见过他的?”
“好,好的,我该怎么做?杀了他吗?”
“白痴,你听好了……”
罗伊开始了布置,奥斯卡听得连连在电话里说OK。
跟屁虫,狗皮膏药,确实很烦。
罗伊对马宏确实起了杀心。
但不是现在,更不会让这群混混去杀。
让他们去风险实在太大了,一个落网,满盘皆输,如果将来有混混拿这件事威胁他,将非常不好处理。
做事要周密。
要合理,合法,合规的让马宏死。
要做到让FBI不怀疑自己,要做到没有任何人知道,要做到天衣无缝。
那就只有他自己亲自动手。
同时需要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