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都是健康娱乐。要不我跟老韩他们去搓麻将,玩儿个通宵,再输上几万块钱?”
“得了吧你,手里有俩钱儿了是不是!你就快有孙子了,这祖孙三辈还能总住在一快,你不得琢磨着再买套房子啊?”
“想着呢,这个不用你操心。”
刘凤珠笑了笑,她感到很欣慰。老伴儿陈玉来搞了二十多年水暖工程,家中有了不少积蓄,但他从未像某些生意人那样去吃喝嫖赌放纵自己,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养狗。全家搬到城里之后,陈玉来只能把养了多年的纯种德国黑贝和大丹或卖掉或送人,心疼得他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所以,当栗云飞把红雷送来时,刘凤珠虽然听说这藏獒是出了名的猛犬,但也没有阻拦,因为这小狗崽子能拴住老伴儿的心。近些日子,陈玉来交上了一群玩儿蛐蛐的朋友,那些人一直鼓动他参与此项活动。但陈玉来根本就没把这小虫子放在眼里,觉得一个还没有小拇指大的东西能闹出多大动静,没劲。可日子一久,架不住耳濡目染和朋友们的逗引,慢慢地对斗蛐蛐产生了兴趣,接着就着了迷。前段时间,他悄悄买回来一只黑中泛紫的蛐蛐,放在罐子里精心培育着,志在夺得一届BJ虫友杯鸣虫大赛的冠军。当刘凤珠有意无意地问起这小虫子的价钱时,他含含糊糊地说花了八百块钱,刘凤珠也没再深究。冥思苦想之后,陈玉来给这只蛐蛐取了个名字,叫紫威。这紫威十分活跃,而且体型极好,陈玉来对它在鸣虫大赛中获奖充满了期待。
陈玉来和刘凤珠即将用餐完毕的时候,儿子陈鸣晓走进了餐厅:“妈,早点还有没有啊?肚子饿得咕咕叫。”
“哎哟!我的大少爷,早点足够多,就等您来吃了!”刘凤珠应答道。
陈鸣晓走到餐桌旁,嬉皮笑脸地说道:“这么多好吃的,有妈的孩子真是好啊!”他拿起一根油条咬了口,看到陈玉来大眼珠子瞪着他,又笑道,“嘿嘿,有爸的孩子像块宝!”
“少贫嘴,马上就有儿子的人了,还没点正形。吃完早点,赶快准备住院要用的东西。想周全点,别丢三拉四的。”刘凤珠知道儿子贫起嘴来没个完,便及时制止了他。
正说着,挺着大肚子的栗云娇走了过来,慢慢坐到了陈鸣晓旁边的椅子上。
“云娇,你这几天得多吃点,生孩子没力气可不行。”刘凤珠嘱咐道。
“我也想多吃,但是吃不下,喝点小米粥吧。”栗云娇说着推了推陈鸣晓,“盛粥去。”
栗云娇是陕西人,大学时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而陈鸣晓则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系。按照常理,两个人的一生几乎永远都不会有什么交集。但在陈鸣晓组织的一次骑行活动中,他同班一位来自陕西的女同学,拉上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栗云娇,两个人就此相识了。正如栗云娇说的那样,在那次活动之后,陈鸣晓就像是粘在她衣服上的一块口香糖,怎么甩都甩不掉了。陈鸣晓长相虽然不是很帅,却是个开心果,很讨女生喜欢,越是接触的时间长,人格魅力越显得强大,两个人难说谁更喜欢谁。经过努力,栗云娇考上了本校的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某文学网站当编辑。而陈鸣晓大学毕业后,在栗云娇的鼓励甚至是逼迫下,历经挫折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一家著名的网络科技公司,收入虽然丰厚,但却异常忙碌。由于过两天便是栗云娇的预产期,陈鸣晓便请了事假,准备今天上午便把妻子送到医院去待产。
陈鸣晓盛来一碗金灿灿的小米粥,里面还有两个荷包蛋。他把碗递到栗云娇手里,在椅子上坐下来,这时,一个姑娘靓丽的身影从卧室的方向进入了客厅。鹦鹉幽兰立刻殷勤地问候道:“姐姐,早上好!”
这位被幽兰唤作姐姐的便是陈玉来和刘凤珠的女儿陈鸣鹤,刚刚大学毕业,正在备考硕士研究生。
“你好,幽兰!还有呢?姐姐教给你的又都忘光了吧?”
幽兰又说道:“早上好,姐姐!”
“不对,不对。你要说‘姐姐美丽,天下第一;人见人爱,世间无敌!’”
餐桌旁的四个人都笑了,陈鸣晓嘴里的油条差点喷出来。听到笑声,陈鸣鹤转身朝餐桌走过来:“不好好吃饭,都笑什么啊?”
陈鸣晓咽下一口油条说道:“妹子,你是挺漂亮的,但也没必要让幽兰这样吹捧你吧。还‘姐姐美丽,天下第一’,你这自恋可有点大了啊。”
“鸣鹤,别听你哥的,你教给幽兰的那些话一点都不夸张,你本来就‘人见人爱,世间无敌’。”栗云娇知道哥哥和妹妹又要一番唇枪舌剑,想提前灭灭火。
“我这是在训练幽兰的语言能力,它都六岁了,如果只会说‘早上好’,听着得多么单调无趣啊。”陈鸣鹤说着坐到餐桌旁,拿起个小笼包,咬了一口。
“谁说幽兰只会说早上好啊,你忘了当初我是怎么追到你嫂子的啦。”陈鸣晓说吧,笑嘻嘻地看了看栗云娇。
全家人又都笑了起来。栗云娇脸蛋红红的,打了下陈鸣晓的头。陈鸣鹤说道:“哼!就允许幽兰帮着你求爱啊,教它学会吹捧我,让本小姐高兴高兴怎么啦?”
“行了,你们俩都赶紧吃饭,大早晨的,斗什么嘴啊!吃完饭,都干正事儿去。”刘凤珠忍住笑,瞪了兄妹俩一眼,干净利落地结束了这场争论。
幽兰是一只纯种的虎皮鹦鹉,它的躯干呈现出柔和的蓝色,会让人想起晴朗的天空或白沙浅滩的平静海面。它的头部、后背和翅膀上布满了黑白相间的条纹,就像是披着一件素雅的披风。在它颈项的下方有一片雪白的绒毛,宛若一件白色衬衫的领口。四个黑色斑点对称分列在这片白色绒毛的两侧,分明是在衬衫的领口处打了一个漂亮的领结。
这美丽的鸟儿是陈鸣晓送给栗云娇的礼物。和栗云娇相识不久,陈鸣晓就陷入爱河不能自拔,但爱得越深越是不敢表明心意。恰在此时,他的求爱之路上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据说那个人已经三十五次向栗云娇明明白白地表达了爱意,但栗云娇一直说再等等。大敌当前,陈鸣晓很快查清了对手的底细。此人名叫玉鳞光,是栗云娇的高中同学,担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系学生会主席。这是一个高大英俊,成绩顶尖,能力超强,前途光明的人。得此消息,陈鸣晓有如五雷轰顶,他感到自己构筑的爱情之塔似乎正在摇摇欲坠。
毕业前夕,同学们要不忙着找工作,要不发奋苦读准备考研,而陈鸣晓却感到百无聊赖。因为栗云娇已经下令,未经允许不能来学校找她。陈鸣晓一边郁闷地到处闲逛,一边敲着脑壳骂自己没出息。某一天,他逛到了宠物市场,看见一只待售的蓝色虎皮鹦鹉,便灵机一动将它买了下来。读书之余,陈鸣晓便对幽兰进行精心训练。过了一段时间,他带着幽兰来到了栗云娇的宿舍。宿舍里没有别人,栗云娇正在被成堆的考研书弄得头昏脑胀,看到美丽的幽兰,顿时感到浑身清爽。这时,陈鸣晓对着幽兰说了一句:“栗云娇!”然后躲到了门外。
幽兰眨了眨眼睛,清晰地说道:“栗云娇,我爱你,做我的媳妇吧!”
栗云娇听了好几遍才明白幽兰说的是啥,她把红红的脸蛋埋在被子里,咯咯地笑道:“陈鸣晓,你这个胆小鬼,让一只鹦鹉来替你求爱!”
笑了一阵之后,栗云娇把陈鸣晓拽进了宿舍。正当两个人热吻之际,门被推开了,高大帅气的玉鳞光捧着一束鲜花站在门外。面对此情此景,玉鳞光满脸的惊愕和酸楚,而后默默地转身离开了。据说他离开之后便去了北京理工大学,将本来要送给栗云娇的第三十六次爱的表达,送给了介绍栗云娇和陈鸣晓认识的那位对他情有独钟的女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