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于子规手臂上的那一个兔子足印,十兔清晰的声音从其中传出,“不要纠结在原地,立刻离开这里,有能力就把那一群凡人也带走,带他们到最近的城镇。如果在一刻钟内不能劝说他们,你们就要先行离开。”
“喂?喂!”子规试着说话,却没有试图的回应,“敢情只是个收音机,我还以为是个对讲机。”他吐槽了一番,转向了丹歌,“怎么办,那一群人怎么劝走?”
“我们是有铺垫的!你还记得那个兔子来了吗?”丹歌笑吟吟地看着子规。
“哦?什么意思?”
丹歌就将周密的计划讲说一遍,他让子规装作慌乱的样子立刻跑到荒原,边跑便往身后看,子规脸上带着血迹,就说丹歌已经被兔子杀死,兔子大开杀戒,要杀死全部的人,然后越过人群带头在前面跑,人们大概就会在后面追,把他们引入城镇,就达到目的了。
子规听言赞叹果然这家伙的歪脑经有不少,但对于男主角的选取却并不满意,“你想落得个清闲自在?让我一路从这儿跑到城镇,想得美,自己去,我变成鸟在天上给你指路!”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子规点了点头表示同情,于是说道:“我可以把鸟身变得大一点。”
“你这人!”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一连说了五次兔子来了,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上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闻言直翻白眼,敢情相貌比生死还重要,他却也知道丹歌说得不错,丹歌的声音那一些人已经非常熟悉,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上身上,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好!走!”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子规从通道里出来时蓬头垢面,血迹和灰尘混杂,几乎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也有基础泥垢,宛然一个摔倒在泥地上挣扎起来的着急忙慌的人他显然在通道里特意打扮过。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中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它杀了我兄弟!”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上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规的来路看去,还没有兔子的影子,但正因为没有看到,却让他们更加恐惧,它们料想这如果看到了兔子,大概就没命了!
当中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就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就跑了起来。有人动就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就动了起来。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就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