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米慧群提前拿到了拉杆行李箱的专利,他才有手段阻止国内的仿制者们用仿品打倒自己的正品。
这个时期国内的经营风险,不仅仅来自于市场,更来自于……。
李显耀即将接手的服装厂就是俗称‘后娘养的’,根本没有‘爹妈’的照顾,会非常难。
他拿到了拉杆行李箱的专利,就能在行李箱出口这个口子上,始终给自己留下一线生机。
但申请国外的专利就那么容易吗?
只需要去专利局提交材料就可以了?
当然不。
这样想的人对专利的理解太浅显了。
西方定制并严格执行专利法的主要目的,其实是想遏制后发国家在技术上的发展。
而不是让一个落后国家或个人去西方敛财的。
他们可以对专利进行延迟审批,甚至可以故意侵犯专利,然后跟你打漫长的专利官司,把你拖死。
这种现象在三四十年后依然屡见不鲜,更何况79年的现在。
“舅姥过誉了,我拿出来的专利再好,如果得不到执行又有什么用呢?”
“阿耀是担心未来的专利纠纷?”
李显耀点点头。
“以西方的强盗的作风,拉杆行李箱如果真的火了,他们趁火打劫的可能性的确非常大。
阿耀,你既然提出这样的担忧,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吧?说说看。”
米慧群越来越不敢小看眼前这个既是晚辈,也是合作者的年轻人。
作为一个年轻人,没有因为获得一个未来巨大的金矿而沾沾自喜,而是先警觉起来,发现危险。
这种‘每临大事有静气’品质,就算在商场打拼很多年的中年人身上也很难看到。
“我想找几家有影响力的西方品牌合作,让他们做我们的专利代理人。”
李显耀的计划看起来很简单,既然不能吃独食,还不如主动将好处分润出去,大家形成共同的利益集团。
以这个利益集团的威势来阻止那些可能的侵权者。
但米慧群却觉得李显耀的计划不会就这么简单,因为就算你分润了好处,也改变不了自身弱小的现实。
别人完全可能吃干抹净后再将你吞掉。
所以米慧群想了想,就向李显耀问道:
“白送对方好处?对方可不会因此感激你,阿耀你应该还有其他条件吧?”
“当然!
我们需要让对方同意,和我们共同成立一家中低端的箱包品牌。
该品牌由对方作为主控方负责产品设计和全球除亚太地区外的销售及运营。
而我们作为合作方负责主要生产和亚太地区的销售及运营。
除非对方能找到比我方更廉价的生产方,否则我们始终拥有优先生产合作权。”
李显耀的计划就是要加深合作,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
让这种合作从专利联盟上升到利益联盟。
进而让联盟更加稳固。
至少在李显耀和米慧群所在的生产方,只要依然还有生产优势,那么这个联盟就不会彻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