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年前,也是秋天。那时的我一点也不痞,挺斯文败类的。我和有相同癖好的大学室友吴成在五一路和迎宾路路口位置开了一家小小超市。老板和店员就我们两个,于是超市名就叫做“两个人的小店”。
小店路对面是8路和52路公交车站台。站台正好位于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下,秋天很美。于是我和吴成就把超市沿着街面的墙换成了整面的落地玻璃,然后摆上长条桌和椅子,这样客人就可以边吃喝边看风景边等车了。
她,我的女朋友小青,我们就相遇在小店里。她时常在对面换乘52路车上下班,于是也就成了我们店里的常客。记得她第一次来我们店里,我们第一眼对视就有很强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奇妙的缘分很难说的清楚。
那种对视是有魔力的,肆无忌惮的,迅速击溃了我们之间的陌生感与距离感。
“浩子,浩子!给我拿一下你左手架子上的电池。”吴成喊我,我都没有反应的。还是小青掩嘴轻笑道:
“你是耗子?你老板要电池呢!”
“哦,哦,你这死大成子!叫我余浩。”我把电池扔了过去。
吴成抱怨道:
“你再喊我大成子,我和你没完。我不是太监,我还要嫁人呢!”
“对,太监才嫁人!”
“滚!”
小青忍不住背过身去偷笑,背影很动人。
我给她的第一印象可以打99分,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等同于一见钟情。她说我们小店第一天营业她就注意到了。我问她注意到什么,她不说。我心里就有些想法了。
她全名叫温雅青,今天是她第一次进店里,而我们小店已经开业一月有余了。此后她常来店里买东西,顺便和我聊天。吴成发现苗头不对,只要她来,他就借口出去采购,一去老半天,要是赶上周末,他能在网吧里待一天。
随着接触多了,我发现小青喜静也喜动,喜欢喝咖啡,喜欢听音乐,喜欢读书,喜欢旅行,喜欢和朋友聚会,更喜欢乐于助人。她的喜欢全是我的喜欢,唯一我无法喜欢的就是她喜欢盯着我看,她可以一上午静静地看我干活,而不说一句话。
我问她是否厌烦?她说喜欢就不会。于是只要小青在,我就得装腔作势耍个帅,结果常常气得吴成拿东西砸我。
我不记得我们是如何确立关系的。我们的爱仿佛就在那里,时间到了,自然流淌。
我们决定终身相伴,是因为她见死不救,非要与我同归于尽的时候。
那次徒步旅行,我们迷失在大山里。我在探路时,不幸从山坡上滚进山沟里,坡陡爬不上去了。我也因此崴了脚,我让她去寻找救援。她却自投罗网地滑了下来,两人一起被困在了山沟里。
记得那一夜非常的冷,我气的骂她愚蠢,放弃自救的机会。她却说两个人一起取暖才能扛过寒冷的夜。只要等到第二天,吴成一定会来救我们的。
那一夜,我们第一次拥吻。那一夜,我们的心合二为一,不分彼此。吴成说第二天和警察找到我们时,我们都发着高烧昏迷了,迷糊间还紧紧抓着对方的手不愿意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