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森睡了八年的植物人女友,在那天清晨死于心肺衰竭。
酒吧昏暗的角落里,穆宇琛又要了一瓶红酒,他是看着这对恋人从相识相恋到相离的,如果酒真的能解愁,就让他喝吧,不求一醉解千愁,只愿能解了这一愁。
“八年了,你也尽力了,你做的那些,我想萧夕肯定都能感受到,她走的平静,你也别太自责了。”穆宇琛看着早已形销骨立的叶森,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己的好兄弟,以前他不懂,现在似乎懂了,什么叫做无可奈何,放不下也忘不了。
穆宇琛人长的帅,虽然成绩中等,但如果有心突击一下,也能偶尔挤进年级优等生的行列,况且他篮球打的超级棒,这样的男孩子,无疑是最能让青春少女为之心动的,对于女同学的主动追求,他都以中学生禁止早恋为由拒绝了。
那时候,他还是很感谢学校出的这一规定的,他乐得做一个听话的好学生,大学提倡恋爱了,但他却认为谈恋爱是件很烦人的事情,有哄女朋友开心的时间,还不如去篮球场打会儿球,到游泳馆游会儿泳,再看到叶森动不动就因为女朋友而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就更不想找女朋友了。
“小沐,夕夕又不理我了。”叶森垂头丧气,像被训斥的小媳妇,一副委屈模样。
“那你也不理她。”每次都这样,他最烦的就是叶森这个样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生气自己的兄弟怎么就不能在女朋友面前爷们儿一回。
“我不能不理她啊!”叶森倒是很了解自己。
“那你就去找她。”他可没耐心听这个在女朋友面前一点骨气也没有的男人诉委屈。
“好嘞,我这就去。”
他气得冲叶森的背影喊:“你还能再贱一点吗?”
叶森回头,十分坚定的点头,对自己的好兄弟说:“能。”
“我靠”,他气的爆粗口,真不明白叶森到底是中了什么邪,才能把自己低到尘埃里。
他有时恶作剧,故意去当两人的电灯泡,可人家两个眼中只有彼此,当他如空气一般,他也是要脸的人好不好,便自觉放弃了无聊的恶作剧。
萧夕变成植物人的时候,他正在三亚潜水,他得到消息,首先想到的就是:“叶森完了,他该有多伤心呢?”等见了面,才知道,那不是伤心,简直是绝望。
“都怪我,我不该带她回家。”那时候,叶森的叙述颠三倒四,不过他还是听明白了。
那天,叶森高兴的带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夕夕回家见父母,没想到他一直认为的很开明的父母,不但反对他们在一起,而且态度还异常强硬。
他的母亲端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就像旧时的贵妇,从门第出身到品貌教养对他们儿子深爱的女孩不留情面的进行了一番温婉的冷嘲热讽,可谓是杀人不见血,骂人不留痕。
萧夕,中文系的高材生,又怎么会听不出其中的含沙射影,又怎么不明白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就是:你,一个平凡的女孩,配不上我金贵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