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
铁链声不绝于耳,伴随着来者叫嚷着什么破锁,你们这儿设施太落后了。以及狱卒的连连赔不是,显得很是吵闹。
当白晓睁开眼时,就听啪嗒一声,锁链坠地,紧接着牢房大门便被打开。
一只干净整洁的官靴迈了进来,白晓顺而向上看去,来者身上官服整齐,腰间的墨玉佩象征着其身份的不凡,此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剑眉星目,英姿勃发。
李二狗也被这动静吸引,好生审视了一番眼前的男人。
“吃下去,就放你出去。”
一块散发着腥臭的烂肉被丢在了白晓和李二狗两人之间,粘黏上几根干草和尘土。
“好臭!”李二狗顿时眉头皱成麻花,一手捏鼻,却仍感受到强烈的臭意在熏他眼睛。他坐在地上,下意识地蹬腿后撤到墙根。
官服男子看着李二狗的神情,嘴角勾起笑容,小子不是狂吗?不是敢说自己是皇帝吗?不是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吗?
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出去,怎么不敢了?
据远古有云,越王勾践被抓吴国为奴三年,为夫差尝粪寻找病源,获取信任得以返回越国。
而你自称的,可是五千年前功标青史的盖世帝王!是为应对诡夜,励精图治的明君!传闻宣武王幼时流落在民间,造就了其坚韧刚毅,仁慈有爱的德行,甚至曾做出过割肉喂食百姓之事。
而你却连这点苦也受不得,你个癔子也配自称宣武王转世?
男子的神情冷了几分,迈步上前准备回收这地支肉。
吃下地支肉可获得鬼祟之力。常人吃了会疯,可癔子吃了,却是大有可能掌控这种力量。
上级派他来,就是寻一个神志清楚,行为可控的癔子,借此试验,来探寻人类掌控鬼祟力量的可能。
眼下看来,隔壁的旺财是个更佳人选,至少变成了狗比较听话,便于管控。
但当他弯下腰准备取走这块地支肉时,却见白晓眼疾手快一把抓走了地支肉,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
男子看着吃肉的白晓,愣住了。
“这人谁?”
李二狗也目瞪口呆,这么恶臭难闻之物,他怎么吃得这么香?
却听见白晓一边吧唧嘴,一边嘟囔着“回家一样的感觉”,“这菜一周都没吃过了”,“白坪村特产”等诸如此类让人听不懂的话语。
没错,这块发臭恶心的烂肉,正是白晓平日吃的主食之一。白晓对此再熟悉不过了,据张大娘所说,这发臭的肉是猪肉,尽管白晓清楚,白坪村里没有养猪。
但张大娘怎会骗他?说是猪肉,那就一定是猪肉。
虽然最开始吃的时候有些难以接受,但本着入乡随俗的观念,这肉每隔三五天端上桌的时候,白晓都会吃个干净。
“这猪肉许久未吃了,在异地他乡见了,真是让人五味杂陈啊。”
白晓心中感叹着,约莫一斤的肉很快轻松下肚。看着眼前发愣的男子,白晓礼貌道:
“请问还有吗?”
“......”
半晌,男子并未回答他的话,而是反问:“你怎么吃得下去的?”
白晓闻言露出灿烂笑容,牙齿上甚至还残留着血污。
“我吃了十多年了,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