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手上全是血,有些打滑,再加上第一次捅人,手抖得厉害,牛琨在拔剔骨刀的时候,没拿稳,刀子落在了地上。
贺兴松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牛琨心中的怒火瞬间去了大半,头脑一下清醒了。看着地上殷红的鲜血和一动不动的贺兴松,他傻眼了。
一阵慌乱过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跑,离开这个旅馆,离开这里。
门“咣当”一声被打开,随后又自动关上,曹秋静从呆傻中反应过来,丈夫杀了人,跑了,自己还傻傻的在这里干什么,片刻后,她也慌慌张张的离开了旅馆。
牛琨夫妻一前一后匆忙离开旅店时,前台没人,值班的小姑娘去卫生间了,时间一到,前台便将房间号给了负责打扫卫生的服务生。
房间是被害人开的,旅馆的楼道有监控,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外卖,上面有手机号,凶器剔骨刀上有完整的指纹,经过对比,牛琨夫妻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开始布网,抓捕二人。
协察的电话打到了牛琨的工作单位,他的朋友也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警方很快锁定了他的藏身地点。
因为藏身地点一直没有亮灯,警察以为牛琨外出未归,所以一直未动手,直到他走下楼,去超市才被发现。
“当时他要是给我钱,我也不会杀人。可他不仅不给钱,还笑话我。我气不过,就捅了他。”牛琨说道。
“整个过程,你爱人有没有动手?”宇文东问道。
“没有,她躲在墙角没动手。”牛琨回道。
……
走出看守所,来到停车场,莫方接过车钥匙,发动车子,随口问道:“师父,你觉得他的话可信吗?”
“谈不上可不可信,我们暂时见不到其他证据,警方都有什么证据,我们也不知道。所以暂时只能先按照他说的准备。等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咱们阅卷后再说。”宇文东说道。
宇文东不是第一天做律师,对于被告人的话,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总之一切的关键还在于证据。律师的工作不在探案,而在辩护,当然深入了解案情是很必要的,因为这是辩护的基础。
莫方对于被告人牛琨的话却深表怀疑,如果被告人妻子曹秋静没有参与杀人,她跑什么?这里面肯定有事。他认为,曹秋静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下班回家的路上,莫方发现在小区外不远处有个观赏鱼店,出于好奇,他进去转了一圈,看到一种红白相间的鱼,很漂亮,经过询问得知,此鱼名为“地图”,是热带鱼。
莫方买了一条“地图”鱼,提着往家走,一路上都在琢磨牛琨的案子,推测着各种可能的作案动机。
回到家,老妈方萍在做饭,老爸还没回来,莫方提着鱼进了房间,顺手将地图鱼放进了水族箱,然后去了厨房,帮老妈做饭。
莫文耀回来后,闲着无事,想起了儿子买的水族箱,片刻后就听莫文耀的声音从卧室中传了出来,“这谁买的地图?怎么放这儿了?”
“我买的,怎么了?”莫方急忙跑进卧室,只见老爸正在捞“地图”,准备放进之前买的小鱼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