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还要从那场百年一遇大雪说起……
我的家乡永福镇,是个有着落樱、黄鱼、遍野茶花和远山平房的南方村落。
我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打小就只有姐姐和爷爷陪在身边。
听姐姐说,永福镇一百年才下一次雪。而我出生那天,天空竟下起鹅毛大雪,十里八乡的孩子都出来看雪了。他们的手脚和鼻子都冻得红通通的,还在高大的妈祖像下打着雪仗。
于是我第一眼看到这世界时,它便是洁白的。洁白的屋顶,洁白的群山,洁白的妈祖像矗立在广场正中,在彩色花圈的簇拥下向我微笑,同姐姐说的一样,守护着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
那时我并不知道外界是什么样的,好像这小小的村落就是我们的全世界。我和姐姐时常在小河畔追逐黄昏,风儿吹起姐姐红色的长发,我光着脚丫趟过溪水,青石板路上响彻我们欢快的足音。时光就在每一个这样的清晨和傍晚中流逝,在春节绽开在夜空里的烟花中流逝,在家门口那一年比一年鼓的行李箱中流逝。
临走前我才明白,从我出生的那天起,他们就已经策划着离开。
我记得自己没能等到后院河里的小龙虾长大,便和姐姐摘光了半个园子的葡萄,抱着有我们一半高的竹筐坐上了爷爷的旧三轮。我们赶到车站,乘火车一路南下,到海港转乘轮船。拥挤的船舱里,我们三人紧紧抱在一起取暖,直到日渐西斜,才踏上海岛小城坚实的土地。
一路颠簸,终于在城郊的贫民街落了户,那一年,我九岁。望着窗口成堆的废弃物和在巷子里吐烟卷的人们,我意识到自己从此远离了群山和白云。漏雨的铁皮屋顶取代了漫天飘舞的樱花,每晚入睡前常听见楼下传来醉汉的呕吐声和女人的叫骂声,再就是野狗为食物撕斗的动静……点缀繁星的夜空和布谷鸟的鸣叫竟变成了某个不真实的梦。
刚刚定居海岛小城的那会儿,姐姐每年都有六个月在很远的地方上学。为了供我和姐姐读书,爷爷不得不整晚整晚地出门工作,难得有不用工作的晚上,他会坐在床边给我讲故事,不过这些故事大多刺激离奇,很多情况下,听完之后我会睡意全无,缠着爷爷再讲一个。
一天夜里,才放假回来的姐姐心血来潮,煎起牛排,那牛排是她拿奖学金买的,说一定要让我和爷爷尝尝,说这话时,姐姐还穿着学校专门定制的白纱裙,一头酒红色长发在昏黄的油灯下晃来晃去。
那时我便知道,姐姐一直都生活在一个我或我们——都不曾涉足的世界,正如高傲至尊的女王。不愿脱下白裙的她,注定不可能在这个肮脏的地方待上太久。
爷爷终究没能吃到姐姐煎的牛排,那天夜里我们一直等到凌晨,两个陌生人气喘吁吁地赶到我们家,带来的却是一堆带血的衣物和一把银色钥匙——他们是爷爷的同伴,据他们所说,爷爷的死是场意外。
他们一伙去盗墓,古墓坍塌时,爷爷被滚下来的山石砸死了。
我们接过衣物和钥匙,依照爷爷的遗嘱,打开了藏在床下的皮箱,里面尽是我们见也没见过的冥器。听那两人说,爷爷死前还在愧疚,竟然瞒着我们当了那么久的盗墓贼,这些年攒下来的积蓄,却也够支持到姐姐出嫁了。
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爷爷过去给我讲的探险故事,原来大都取材于他的经历。
后来我和姐姐在海边,面对永福镇的方向,为爷爷立了个衣冠冢。当我问起姐姐为什么不愿卖掉那些冥器时,姐姐沉思良久,望着故乡那边对我说:“小昱啊,你知道么?比贫穷更可怕的,是苟活。”
我不明白,十三岁的我,对姐姐莫如胜,有太多的不明白。
为了赚更多的钱,姐姐不得不一放假就去城区工作,她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庞公馆的地方当舞女。
那段时间我一放学就去找她,挤在人群中看姐姐在聚光灯下曼妙迷人的舞姿。她的红发散开,与浮起的彩色气泡一同旋转飘舞,她那洁白裙裾的每一次起落,都能激起全场的掌声和呐喊。
每当这时,我都骄傲地喊:“这是我姐!我姐!”
那些男人们听见我的声音就会哄堂大笑,簇拥上来捏我的脸,揉我的头发,然后姐姐便从舞池里出来,赌气似的抓起我的胳膊朝门外去。
城市总是热闹而繁华的,鳞次栉比的高楼将我们围在当中,抬头便可以看见被切割的天空,闪亮的霓虹和动态的三维广告图像。时而有装配义肢,牵着机械犬或由伴侣机器人服侍的行客招摇过市——每当遇到这些家伙,我都会识趣地躲开。有一次我们亲眼看见一个饿昏了头的流浪儿向他们讨要食物,结果那贵妇人身后的机械犬当场冲上去,把流浪儿的一条胳膊咬了下来。还有一次,一个烂醉的男人从夜总会里跌撞出来,一头磕在电线杆上,我正要去扶,被姐姐一把拦下。只见那男人仰面倒地,口吐白沫,两只眼珠直往上翻,几个机械女侍循声而来,当着我们的面将那个醉汉拖起来,塞进了漆黑的麻袋。
打那之后很久,我都不敢直面KTV、夜总会这类地方,总觉得在那些彩色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藏匿着一头会吃人的魔鬼。
相比之下,我和姐姐更加喜欢老城区的胡同,那里的清吧放着慢音乐,亮着暖黄的灯;那里的古槐高大遒劲,可以为半个巷子遮风避雨;那里的老人相互熟识;那里的流浪猫特别亲人……每当傍晚,我和姐姐踏着巷内的青石板回家,恍惚又回到了儿时的小镇。
城北路东边的那个胡同里,有一家“荣记馄饨”,姐姐最喜欢吃那里的米线,一到周末我们就去,老板娘和我们日渐熟了,后来连我和姐姐分别爱喝什么味的豆奶都记得清清楚楚。
再后来,那家店关门了,听说是老板娘的丈夫染上毒瘾,瞒着老板娘将家里所有的东西——包括一双儿女拿去抵了债,老板娘得知这件事后就投河自尽了。
那天,姐姐面对贴了封条的门脸,淡淡地道:“可惜,她家米线,有我们故乡的味道呢!”
就这样,又过去五年,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姐姐砸碎了家里的储蓄罐,带我去了新市区,说要给我一个惊喜。
于是我才知道,不久前科学家们研制出了一种新型注射物,可以帮助人达成在人和动物的形态间任意变换的愿望,但是每个人只能对应一种动物,否则身体会吃不消,对此,很多大人小孩都有兴趣一试。
姐姐告诉我她攒够了钱,足够我和她都体验一把了。
那天新市区南门外排了老长的队,队伍从医院里一直延伸到楼下的煎饼摊前,我和姐姐一大早就赶去了,端着小板凳,一直等到下午。轮到我的时候,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问我想变什么,我没有回答,我的注意力全在旁边那个窝在父亲怀里细声啜泣的小姑娘身上——她眼睛都哭肿了,却还在看宝贝一样地看着膀子上那个渗血的针孔。
那个医生终于不耐烦了,又问我一遍,我想了想说:“小狗。”
于是,他从面前一排五彩斑斓的试剂中抽出一些存入针管,针管扎入肩膀的那一刻,除了疼和凉,我竟没什么其他感觉。
轮到姐姐时,她不假思索:“龙。”
医生愣怔片刻,告诉她这里没有龙,她十分失望地蹙紧眉头,说:“那就给我挑一个最大的爬行类吧!”
天知道姐姐是怎么想的……
打完后,医生跟我们讲,这个药要等上一个多月才会出效果,但绝对不会失效,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某天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那种动物。
我和姐姐向医生付过钱,回到家里继续我们的生活。
我照例一放学就去庞公馆,不曾想两个月后,意外发生了。
那天我刚进门,就看见几个年轻人手捧鲜花挤在最前排,不住地向台上的姐姐招手吹口哨,时而引来一阵哄笑,连那些为姐姐喝彩的声音都被他们盖了过去。姐姐跳了三首曲子,终于忍不住步出舞池,拉了我的手往外走,快到门口时,我们被那几个年轻人拦住,姐姐当即将我护在身后,问他们想干什么。
其中一个年轻人上前一步,单膝跪地,把花举过头顶,道:“如胜小姐,我们仰慕您很久了,希望您可以赏个脸,到哥几个家中做客。”
姐姐闻言,冷哼一声,径自绕开他,结果上来几个男人将我架了起来,二话不说就要拳脚相加。
姐姐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把抓她的男人甩倒在地,一把将我拽到身边,目光如刀一般扫过全场,一时间,整个庞公馆一片死寂。
突然,刚才被甩倒的男人哇一下尖叫起来,指着姐姐裸露的膀子哭嚎道:“龙……是龙!!!”
姐姐见势不妙,趁旁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拉着我头也不回地冲出庞公馆。
回到家,我才发现,姐姐的肩膀上不知何时已布满了一圈圈淡紫色鳞片一一和书上的龙鳞一模一样。
不久之后,庞公馆收到看客的投诉,将姐姐辞去,而我则开始回想爷爷曾说过的故事,把它们串起来写成小说,好多赚些钱补贴家用。但很快我便发现,尽管市场对盗墓小说的需求量蛮大,可就靠不定期获得的那么一点微薄稿费,用来交房租都紧巴巴的,更别说养活我和姐姐了。想来,我开始后悔当初支持姐姐把那些冥器交给文物局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向姐姐提出辍学。
谁知姐姐一听这话,当晚便离开了,说要去学校要求提前发放奖学金来供我读书。可是学校那么远,现在又是暑假……我还没劝完,姐姐就夺门而出,这一走便再没回来。
两天后,有人告诉我姐姐是在化身巨龙飞跃海港时,被渔网缠住溺死的。
得知消息的那一天,我坐在小说本前,写着写着,眼泪止不住往下流,我连夜跑到港口找到一艘渔船,问里面人姐姐的尸体在哪,她为什么会死?是自杀还是误杀?
没有人知道,他们都被我吓傻了。只有一个人在不停地道歉,说当时他以为是条大鱼才没有去救,等带着鱼叉赶到近前时,人已经死了。
我还想问什么,已经被提住后领,扔出了渔船。
最终,我决定放弃学业,从贫民街迁出,移居到近旁一处废弃工厂里,好在不久前我能化身瑞士牧羊犬了一一尖耳朵,卷尾巴,白毛的那种。虽然自从变身成功以来,我每晚都会被同一个梦境所扰,但至少,身为一条流浪狗,我不至于饿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