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看了看大家说:“唯一的问题在于,如果一旦做出决定,我们就必须辞掉俱乐部的工作。”
辞职?
这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立刻决断的事。
没成名的乐队通常少有好待遇,能有一个固定场所演出,还有一个按期付工资的老板,绝对是一件幸运的事。
所以,一旦辞掉,也就意味着失去稳定的生活和工资,重新回到之前那种四处找演出机会,还不一定赚到多少钱的颠沛生活中。
有些东西没得到过,放弃是不会感觉痛苦的。
可一旦得到,再被要求放弃就会变得痛苦起来。
但最终大家还是决定辞职。
因为他们敢拼敢闯,生来就不是什么安分的人,也从来不愿意听天由命!
主意已定。
兰斯很快就找来忽悠了一个人,并和他签署了一份简单的合作协议。
詹姆斯很怀疑这家伙是被兰斯骗来的。
因为他肯定不会知道,所谓行星乐队的巡演总经理,其实代表了要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充当经纪人、助理、保镖、设备保管员等等所有职位,并且,调音、催场、搬鼓,无所不做,无所不能。
当然,其实也没那么惨,大家肯定不会把所有事都丢给他的。
行星乐队统共就这么几个人,自然也不会有人摆什么大明星架子。大家只要有时间肯定都愿意伸手去帮一把。可有时候,乐队的主要任务还是演出,能帮的肯定有限。
总之,拜行星乐队所赐。
这个倒霉孩子后来的外号就是:万能的戴维斯。
戴维斯是个高高瘦瘦,满脸雀斑,戴着一副老式近视眼镜的年轻人。
他也才二十多岁,正直精力最充沛的年龄,性格外向开朗,又很有亲和力,可以轻松和不同阶层的人聊上天,很适合需要和各方面打交道的巡演经理职位。
更棒的一点儿是,由于他从小就对音乐满腔热情,可一点儿天赋没有,是个五音不全的体质,所以,只能选择退而求其次,从事给乐队打杂的工作。别看他年纪不大,实则经验丰富,很久以前就跟过很多团队去巡演过,除了摇滚乐队外,还有一些古典乐队和芭蕾舞团什么的,巡演的套路全都懂,是个难得的优秀人才。
而他的梦想也是当一名掌控大局的巡演经理。
只不过,碍于他目前的年龄和资历,还没人敢轻易把巡演这么重要的工作交到他的手上。
多亏兰斯慧眼识人。
现在这个还没被人发现的宝贝属于行星了。
戴维斯很乐观,在发现所谓巡演团队只有四个人时,也没觉得上当受骗。
他觉得,真正成了一名巡演经理,并伴随着一支有潜力的新乐队一起成长,未尝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好哥们!这太对詹姆斯的路子了!
如果没有乐观精神,他早就被这操蛋的世界逼疯了。
之后,戴维斯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开始和兰斯凑在一起规划起出行路线,敲定场地和设施,讨论简单的宣传策略,做好基础预算等种种繁琐问题。
在此期间,行星乐队正式向俱乐部提出了辞职。
德怀特先生有点儿惊讶,以为他们对薪酬不满,还试图挽留。
但在得知他们竟然打算自费去巡演后,他就吃了一惊,并在确认他们不会改变主意后,感叹了一句:“果然是年轻人啊!”
然后,他利落地同意了乐队的辞职,还慷慨地以私人名义赞助了乐队一笔钱,来支持他们的巡演。
这笔钱不多,但真是一场及时雨!
兰斯这时候正缺钱缺得恨不能把所有人都拉到大街上按斤卖了。
很快,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但临行前,詹姆斯和兰斯又打了起来。
兰斯那天正在一家琴行看吉他。
虽然詹姆斯一直不明白他既然已经有一把了,为什么总还想再买一把,再买一把,再买一把
可兰斯每次看到吉他,都像是七八岁小男孩看到糖果店中琳琅满目糖果一样,双眼冒光,咬着手指头,边流口水,边指着柜台就大声宣布:“我全要!全要!”
总之,在他恋恋不舍地看完吉他,却只买了几根吉他弦,走出来的时候
埋伏在旁边的林德就猛地窜了出来,挥着拳就朝他那张好看的脸打去。
可兰斯也没那么好欺负。
拜很多人那种喜欢你就欺负你和一部分你好看我就嫉妒你的奇怪心理现象,绝大多数长得好看,偏偏性子又好强的人都会有一副不错的身手。所以,他虽然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吃了点儿小亏,可后续也是不甘示弱地奋力还击起来。
两个人在大街上扭打起来。
一群无聊的人仿佛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齐齐凑过来,在旁边大呼小叫:“哈哈,上啊!揍他!揍他!加油!”
真是一团乱。
直到终于有人把他们给拉开,这场突如其来的街头斗殴才告一段落。
詹姆斯这回真快被林德气吐血了。
“我受够了!林德莱蒙,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怒气冲天地朝着亲哥大喊大叫,在空中挥舞拳头来增加气势。
但这招对林德没用。
他瞥过去一眼,平静地说:“那毒蛇小子要拐跑我弟弟,你说我要干什么?”
“拐跑?”兰斯重复这个单词。
然后,他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有趣,听起来像是我要带你弟弟去私奔一样。”
“住口,你这个不男不女的人渣!”
“某些人最好照照镜子,仔细看看谁更像是个变态。”
这他妈的都什么傻逼对话?
詹姆斯快疯了!
他想冲过去,把这两混蛋都揍一顿。
鲍德温和西奥及时把他拉住,硬拖了出去。
然后,西奥不计前嫌地陪着他喝了一晚上酒,留下可怜鲍德温去面对那两个针锋相对、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
感谢鲍德温!
他不是像耶稣,他可能就是个耶稣。
似乎在他的劝说下,林德和兰斯奇迹般的握手言和了。
并且,林德居然也跑来要求加入他们的巡演队伍,当司机什么的。
对此,詹姆斯十分吃惊。
他满脸怀疑地望着亲哥:“你是不是昨晚就被人杀死了,现在的你其实是兰斯找来的陌生人假扮的?”
林德说:“要我现在帮你回忆一下某个小傻逼被狗追得吓尿裤子还哇哇哭的事吗?”
詹姆斯:“不,不用了,混蛋。”
urkid
事后,詹姆斯对林德前后态度居然转变飞快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问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但鲍德温却说:“我其实什么都没做,最后是兰斯和他谈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还是兰斯似乎都没打算和他来一场谈话,解释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队伍这件事,又让詹姆斯暂时顾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和乐队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样。
这么说,行星乐队是个狂热者聚集地。
乐队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愿意为音乐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们看来,抛家舍业,孤注一掷的巡演行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对于现实主义的林德来说:这他妈真不是什么邪教组织吗?
在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习惯生老病死一辈子不离开家乡,过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现在,一群半大小伙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抛弃稳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攒下来的钱,居无定所地去各种陌生地方流浪,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乐队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urkid在这里,那我也在。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感动,也有点儿不安。
他不喜欢亲哥为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执己见,没办法劝他改主意。
作为独生子的兰斯半点没有这份兄弟情打动。
他的反应直接就是:“林德莱蒙就是个变态!听说过恋父恋母的,没听过恋弟的!”
可怜的鲍德温从后头拼命劝他:“你少说两句,再被打成鼻青脸肿,我们还怎么上台表演?”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
此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地,还要在晚上八点前赶到之前联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间镇上酒。
见鬼了!
这时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个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车,在所有人也包括他亲哥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叼着一个扳手,拿着个钳子,淡定地钻到车底下,发挥出熟练的修车技能,捣鼓了一会儿,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队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为他鼓掌。
连一向骄傲的兰斯都对他赞赏有加。
在大家的表扬声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对尖尖虎牙。
但他内心深处却对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会获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凭的不是唱歌,是修车”
之后枯燥的旅程还在继续。
一路颠簸后,他们总算到达了那家小镇上的酒。
地方狭小、舞台设施简陋。
可由于很少有乐队来这么偏僻的地方,所以,听说有演出,整个小镇上的人就像是赶集一样地来了好多。
很多年轻又天真的乡下小姑娘们站在舞台下方,活泼又可爱,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鸟,满脸期待又异常热情,只要稍稍煽动,她们就睁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气氛太好了!
乐队的大家立刻igh起来。
他们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连唱了十来首。
连兰斯都在一阵阵掌声中,难得炫技地来了一段吉他sl
林德不参加表演,和戴维斯坐在一起,负责看守行李和一些设备,防止有人趁乱浑水摸鱼。
这种破烂酒连后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暂时用不到的东西全堆在角落里。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维斯边探头去看表演,边忍不住地这么说。
“是吗?我其实听不太出来。”林德诚实地回答:“我对音乐没鉴赏力。”
“哈哈,这要什么鉴赏力啊,哥们。”戴维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仔细听,是不是有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这时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对这首歌真正起源还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谨慎地回答:“我觉得,他好像在骂街。”
“骂得爽吗?”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还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时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时的弟弟虽然骨子里也很活泼,可大多数时间会克制,显得不那么起眼又低调。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整场下来就没见他消停过,存在感强得惊人!
不过,这也很正常。
因为舞台上的詹姆斯不仅仅是自己,还是行星乐队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个乐队。
所以,他要负责替乐队发出声音,传递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这一刻,他的声音就是整个乐队的声音他的情绪就是整个乐队的情绪。
乐队会追随他、辅佐他、高举着他不断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个气氛都带到一个绝对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场沸腾!
而当一个摇滚乐队主唱真正释放自己时,所能展现出的性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
林德终于见识到了弟弟有多受欢迎。
这所小城镇的姑娘们在演出快结束时,已经疯了。
她们撩起裙子,踮着脚尖地朝舞台上尖叫,崇拜又目不转睛地盯着乐队中的每一个人,就好像他们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场时,林德不得不先冲进一群香喷喷的姑娘们中间,把自家蠢弟弟给扛出来。
当时有个姑娘正拽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另一个姑娘却刚好拽到了另一头,两个姑娘一起用力,差点儿没把他给勒死在当场。
唉,温柔乡是英雄冢啊。
可尽管如此,詹姆斯依然面无惧色,在安全地被自家大哥抱在怀里后,还不安分地试图再次扭转身子,朝后头的那群姑娘们拼命挥手,又换来了她们更激动地尖叫。
“瞧,姑娘们多精神啊!所以,我爱她们,真的,我爱她们每一个人!”他充满感情地说。
“你可闭嘴!”林德又想揍他了。
但下一刻,詹姆斯突然低头,双手捧着亲哥的脸,热情地用力亲了一口:“我也爱你,大哥!”
林德一个踉跄,差点儿没把蠢货弟弟给扔出去:“操!”
绿眼睛的小混蛋在他怀里神采飞扬地哈哈大笑。
林德叹了一口气后,终于也释怀又感伤地笑了起来,urkid长大了。
吵吵闹闹的莱蒙兄弟又一次尽释前嫌。
这使得看到这一幕的兰斯不由得露出一脸深思。
但在思考结束后,他依然决定坚持原有的观点不动摇:“我还是觉得,这很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注英国北部一些城市的方言,提到an的时候,偶尔会亲昵地说urkid,很可爱的发音。
终于想起我忘了什么,帮朋友卖个安利,大家按需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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