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来时的那条矿道,几人的心智才慢慢的平息下来,又花了一些时间终于走出洞口,来到山谷里。
李弥摘下面具,大口的呼吸着新鲜又刺骨的冷空气,突然地温差变化让他咳嗽了几下。
留守的一群人看着出来的他们几个都是魂不守舍的样子忙追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收获,看你们这无精打采的样子难道是没找到宝石?不过这也没什么,哪有这么顺利,第一次就捡到的。”
张二人把手里的黄宝石丢给闫大冲,闫大冲大吃一惊,“这么大块的宝石,品相看起来这么好?”旋即狐疑道,“那特么你们怎么和死了老子一样这么无精打采的,中毒了吗?”
李弥打住来检查他的闫大冲,咧嘴一笑,“闫头,没有中毒你放心吧,不过他们这个情况情有可原,你要是经历了也差不多。”
笑话,大起大落后,心情能平复才怪,更不用说二叔那种我看到了满满的的宝石,但我就捡回来一颗,这不就等于我丢了一整个山洞的宝贝啊。
呵呵,财迷的又小心眼的二叔这时平复下心情和闫大冲讲了里边的情况,闫大冲张大嘴和吃了喜鹊屎一样,“真的有那么多?这可怎么办啊,我以后有了钱了该怎么花啊?”
靠,古人也有冷幽默。
李弥没有打搅神经错乱的一群人,不过眼见闫大冲要带人往里冲赶忙制止住他,“闫头,宝贝在里边跑不了的,现在我们手头的面具不够,要重新计划一下,我也不知道会遇到这种情况,今天就当是刺探军情,我们要准备充足了再来采集这些宝贝。”
闫大冲也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他这个粗糙的西北汉子肚皮里藏不住事情,猪耳挠腮的坐立不安,最后还是把装备整理了一下,由二叔带他进去看一下究竟,不看到实际的,他总归是心里不放心。
李弥没有跟着进去,他躺在一块背风的石凹里,悠闲的叼着一根枯草,仰头看着天空。
实际上,水晶并不算太值钱,刚才事发突然,又摸不准面具防毒的时间界限,没有好好查看一下宝石的情况,不过李弥估计宝石应该也不会少,据他那可怜的上一世知识储备来看,宝石好像是水晶矿的伴生物。他虽然不是地质学家,但也知道宝石一般都在原石里,需要切割开来才能发现,现在这个地方裸露在外的宝石居然能达到俯首可拾的地步,可想而知这会是一个多么富裕的富矿。
再说了,所谓的不太值钱,那只是和宝石比起来,再不值钱的水晶那也不是以前闫大冲这种低级军官可以买的起的,更不用说烽燧堡里的其他人了,更何况量还那么大。
幽幽的想着这些事情放松的李弥回过神来,突然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和以往不同了,那是一种惊喜,欣慰,又带着一些对读书人的敬畏,人们此刻都在想着一句话,
“怪不得小李弥平常总是念叨书中自有黄金屋,果然有文化的人懂得就是多,这不就找来了一栋那么巨大的水晶屋吗?不行,回去就把刘老三的那些书抢过去送给小李弥,不给就揍他,刘老三看了这么多年的书都看到狗身上去了,真他娘的废物。”
此刻无辜躺枪的刘老三并不知情,但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他娘的绝对有问题,小李弥所有的书我都看过,更准确的说是,我看过的书才会给小李弥去看,因为我刘老三算是他的启蒙师傅,可是见鬼了,书上哪有写这些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