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诊所,挺厉害的啊,祝贺你夏维。”鲍勃·莱斯纳竖起大拇指,赞道。
鲍勃·莱斯纳是夏维在纽约大学医学院读书时的校友,不是特别熟悉,但是见过几次面,属于点头之交的那种。
美国大学里与中国大学不一样,是不分班级的,也没有班主任、辅导员之类,同一届的都是校友。
“你诊所叫什么名字?”鲍勃·莱斯纳问道。
夏维就道:“金雉尾花医学院附属诊所。”
“噢,我的天呐,是那家野鸡大学?”鲍勃·莱斯纳话一出口,立马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道歉,“请原谅我,伙计,我不是故意的。”
夏维耸耸肩,轻轻一笑,自然也不会就这个事儿较真。主要是,目前真的是野鸡大学,真较真,只会让自己难堪。
他无所谓,以后做大做强,蝴蝶自来。大丈夫能屈能伸,这点非议算得了什么。
鲍勃·莱斯纳也耸耸肩,眼神里仍旧控制不住,闪过一丝不屑的异彩。
医院附近之前是有家精神病院,后来倒闭了,空闲了好几个月,然后,忽然冒出来一家野鸡大学,医院里的同事们也都日常讨论过,只不过,谁也没将那家野鸡学院放在眼里。谈论的时候就好像在讨论一个笑话,一笑也就过去了,谁也不会认真去打探谁是老板。
鲍勃·莱斯纳万万没想到,那家野鸡医学院居然是自己的校友,夏维建立的。
那家医学院,还有附属诊所,满打满算,有一个月吗?这就开始接手术了?
“对了,夏维,你是过来做什么手术的?”鲍勃·莱斯纳好奇打听道。
夏维就将患者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说是心房迷走神经节丛导管消融微创手术。
鲍勃·莱斯纳顿时十分惊讶,高声叫道:“你都会做这么高难度的手术了?”想他毕业后就进了这家医院心内科,现在仍旧是低年资住院医师,实习医生级别。别说做这种手术了,连参与都没资格。
偶尔有一次机会,结果人太多,他只能站在角落里,垫起脚尖观看,啥也没看清。
夏维就谦虚说道:“我不是主刀,我请了一位外援。”
“哦哦,明白了。”鲍勃·莱斯纳这才心理稍微平衡一些,不过也极为羡慕。虽然不是夏维主刀,但是,夏维作为老板,肯定是第一助手位置,近距离观摩。
本来他琢磨着,自己能不能也进去观摩一下,但一想到铺天盖地的工作,估计抽不出时间来,只好作罢。另外就是,他觉得自己开不了那个口。
大家都是校友,同一届的,凭什么我要去求你?你还是个华人,不像我,本土白人。
不过鲍勃·莱斯纳还是向同事,一名高年资住院医打听了一下夏维的那台手术。大家就议论了起来。
“主刀的是一个叫彼得·埃文的医生?没听说过啊。”
“对方年纪有点大,据说以前还是杀人犯,刚出狱没多久,你们不认识也不足为奇。”
“杀人犯来做手术?天呐,医院也不管管的吗?”
“我们和人家只是协作关系,对方和医院签了协议的。”
“那名患者也是,放着我们大医院不来,居然选择在一家野鸡医学院的附属诊所里做手术。对方手术室都没有的,还要来我们这里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