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辩知特意选择了纽约警察提供的现场资料中,最为近距离的一张,在现在的摄影技术下,依旧将伤口拍摄得完整清晰。
人类皮肉翻开的创口,仿佛穿越了时空,让人闻见了几个月前案发现场的血腥味。
“虽然有点残忍,似乎伤害到了玛丽·史密斯的死后的体面,但是为了还原案件真相,告慰她的亡灵,我希望大家可以认真地查看。”
“大家都能看到她头部的伤口。”
郑辩知引导着在场所有人的思考:
“有一个很深,血液几乎都是从此流出,另外一个伤口较浅,几乎没有血液。”
“只有已死之人的血管才会失去动力。”
“换句话说——”
“玛丽·史密斯的死亡,是由血液的深伤口导致的。”
西奥多·亚当斯点点头,他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可是,郑辩知紧接着的论证,就让他皱起眉头:
“大家设想一下,如果凶手,用高尔夫球杆去击打玛丽·史密斯的头部,并且造成了致死的伤口,那么凶手身上是否会有血痕呢?”
他在通过提问,试图诱导陪审团员们说出对案件事实的粗看法!
这不合理!
不过,西奥多·亚当斯环视一圈,明显从陪审团员们的表情中看到了茫然。
陪审团员们安静着,他们空白的大脑,一时半会儿连一个最简单的专业问题,都回答不了。
检察官在心里笑了。
果然陪审团员们没听得多明白,血液痕迹鉴定不是一门简单的刑侦技术,把讲述标准答案的专家抽走,一时半会儿这些生活安逸的男女老少记不住多少硬核的东西。
徒增笑耳。
他好整以暇地望着郑辩知,想看看他在如此明显的计划落空之时,会有什么样尴尬的丑态。
以至于,西奥多·亚当斯直接默许了郑辩知此刻的讲解模式。
没有在第一时间提出反对。
郑辩知无所谓地推出史蒂夫·瑞德刚刚演示时用的纸板。
他掏出黑色的油漆笔,只将其中溅落状、喷溅式与抛甩状的血痕单独圈出来,用他漂亮的花体英文为其画上明显的标注。
郑辩知的指尖落在其中一处。
他好像自言自语式地给,出了答案:
“根据史蒂夫·瑞德博士的讲述,会有溅落状血迹。”
“很好。”
郑辩知毫不吝啬地夸奖自己,从容不迫地衔接着论证:
“液体状态的血液受到外力作用时,会形成大小不等的分散点状血液,就是大家所见的溅落状血痕。”
“正常情况下,凶手应该是正面攻击的吧?那么衣服或者裤子上是否应该会留下这些分散点状血液呢?”
郑辩知故意将这句话的语调拖得很慢,如同教堂里颂诗的神父,符合陪审团员们的思考节奏。
他的强调道:
“但是,我方当事人的衣服和裤子上,并没有任何的溅落状血痕。”
陪审员们若有所思。
只要郑辩知给他们补充够了论据,他们总愿意思考下去。
郑辩知不会让陪审团员们的大脑放松。
他很快又拿出一张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当然,为求准确性,我们将该血衣送去实验室专家处,进行了检测。”
“答案是肯定的。”
“血衣上面的血液中血型只有b型,与我当事人的血型相符合。”
“但本案中玛丽·史密斯则为o型血。”
“这足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