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可爱一小家伙。”
陈逸还是出声劝告了一下。
“嗯......”
陈逸明显迟疑了一下。
“但是我也想吃肉。”
陈逸理直气壮地说道,同时用手择出了一片狭长的当归叶,整体偏圆满,顶头有许多小尖,嫩嫩的,差不多可以和好看挂钩了。
陈怡接过了那片当归叶,随手向一旁扔出,接着捋了一把有些散乱的秀发,那当归叶破风之势宛如御气仙剑,不偏不倚地射中了一只树下小兔的心口处,力透树干,却没有一片叶子落下。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甚至她的眼睛都没有离开过陈逸。
“对不起啦。”
陈逸正步走到树下,拽住兔子的耳朵把它拎了起来,当归叶插入的地方竟没有一点鲜血渗出,但陈逸知道,这只可爱的小兔子心脏已经碎成齑粉了。
紧接着,他熟练地拾起了周边的树枝,一根根堆在一起,估摸着一盏茶的功夫,一个树枝纵横交错的架子便从地上支了起来。
在妹妹期待的眼神下,他从怀里摸出了两枚黑色的圆石,石头很圆润,只是透过阳光照射,可以隐约看出一道道岁月的疤痕,遍布其表面。
“嚓擦。”
在陈逸摩擦圆石将木柴点燃时,陈怡接过了那只已经命归黄泉的小兔子,一指轻轻点在了兔子的天灵盖上,被指到的地方的皮毛有一丝肉眼难以辨别的微动,然后从那块小地方,延伸到兔子全身上下的皮毛,霎时脱落,光溜溜的兔子还被抓在陈怡的手上,而在地上却是一张完完整整的皮毛。
陈怡用一根树枝把兔子给串了起来,架在自家哥哥刚生起火的木堆上。
陈逸从衣服里摸出一张方方正正的白布,垫在地下。
自己坐地上,陈怡坐布上。
两个人就这么依偎着盯着被架在火上的小兔子,尽管在刚刚它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小生灵。
文火煮稚兔,味道最是妙。
哪怕陈怡剑术高超,也没法改变这一天道。
陈逸在数着医箱里今天的采摘的草药,而陈怡在想着什么时候能吃上野兔。
两个人都觉得此番远行,真是处处有收获。
离开了平乐城后,他们便走入了这座饿鬼岭,虽然名字很吓人,但是一路上也没遇见过什么大型的凶兽,连野猪都很少见。
据说饿鬼岭这片林子的名字由来是在数十年前,当时的饿鬼岭是平乐城内最大的两个商会与南边那块交易的必经之道,也是附近不少小城小镇读书人进京赶考所绕不开的独木桥,本来人们安安稳稳走了几十年,但有一次,进林子的数十位读书人和平乐城最大商会龙鼎商会的主力商队一夜之间,全然失踪,宛如被这座林子给吞了一般。而失踪的人中,还包括了当时因为一篇诗文名声扬至京城皇宫的陈宸,当时不少文臣押注的本年状元,以及龙鼎商会的家主龙耒枫。所以这也是后来龙鼎商会衰落,西梧商会后来居上的最大因素。
更可怕的是,后来进入林子寻找失踪者的人们,没有人回来过。
因此,后来人们称这座林子为饿鬼岭。
大约又过了三十年,开始有人重新进入饿鬼岭,待他们平安无事地出来后,才陆陆续续地多了一些敢为了钱财的镖客或为了赶考的书生进林。尽管也有过几次意外,但大多数人都幸运地走了出来,使饿鬼岭的恶名淡了几许。
当然,大部分人还是宁愿多花上大半个月的时程去走官道,而不是选择冒险入饿鬼之口。
不过,陈逸二人没有理会这些坊间传闻。
主要是妹妹说了,想看嘉陵江,而饿鬼岭是从平乐城到嘉陵江最近的一条路线。
想到这,陈逸又从衣服里摸出一张更小的方帕,擦了擦陈怡吃的满嘴油光的小嘴。
远望可以当归。
有妹妹在身边,陈逸走再远也不觉得累。
天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