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亦一行对迷雾山的清剿十分顺利,顺利到几乎没有什么值得讲述的事情。
渡鸦看到目标,鸦矛骑士指路,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抵抗……
直到,他们来到了铁熊部落。
迷雾山赫赫有名的熊爪狂战士正是出自铁熊部落。
天生巨力、嗜血残忍。
“乌拉!”部落中最强壮的狂战士,挥舞着一把通体冰蓝的大剑,寒气森森。
“这个人交给我!”兰斯洛特爵士拦下了其他人,拔剑上前。
这人手中的冰蓝大剑,正是当初阿尔德玛公爵出征时,兰马洛克爵士手中的魔法武器,破邪大剑。
其余人默契的围成了圆圈,给这两人决斗的机会。
这位狂战士的力量,把破邪大剑抡的气势十足,砸在地上一下一个大坑。
就好像抡狼牙棒一样。
“暴殄天物。”路亦一行皆是无奈摇头。
兰斯洛特爵士这些天与熊爪狂战士近身搏斗的经验已经磨练的极其丰富,这种空有蛮力、大开大合很好预测的招式在他眼中已经完全构不成威胁。
试探了几招摸清这个狂战士的路数之后,兰斯洛特爵士只是侧身一剑,就割开了他的喉管。
这名狂战士不可置信,死前瞪大了眼睛。
就连这迷雾山中的熊罴都不是他的对手,这个人类,怎么可以……
处理掉这名狂战士,这个凶名赫赫的部落,也就止步于今天了。
在这个部落的地牢中,众人发现了已经形销骨立的兰马洛克爵士。
兰马洛克爵士浑身恶臭,头发和胡须肆意疯长,麻木的蜷缩在笼子一角。
当他听到了老战友兰斯洛特爵士的声音,猛然起身。
随后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两眼发黑,脚底打飘,险些晕倒。
兰斯洛特爵士迅速几剑砍碎了牢笼,扶住自己的老友。
“你们来了……那就是……赢了……公爵阁下……”兰马洛克爵士的声音极其虚弱,甚至说不出连贯的句子,每说几个词都要停一下喘几口气。
“赢了!我们赢了!公爵大人在城里养伤,好得很!”兰斯洛特爵士红了眼眶。
兰马洛克爵士闻言,长舒一口气,不再说话了。
当初与兰马洛克爵士一起断后的高地人步兵,虽不多,但仍有几十人。
这些高地人步兵已经不见了。
想到迷雾山部落最喜用活人皮肤、骨骼制作装饰,这些勇士的下场可想而知。
“爵士阁下身体极其虚弱,身上还有许多伤口,骨折也有几处,需要迅速回城静养……”随行的医官看到兰马洛克爵士身上已经溃烂甚至生蛆的伤口,面容苦涩。
只有荡平迷雾山诸部,才能让这些人遭受的苦难,配得上他们的勇敢。
……
“好大的雾!”路亦不禁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