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德玛公爵确信自己撞到了迷雾山的主力。
披着硕大狼皮的“预兆之狼”荣誉护卫,挥舞直刃砍刀的“白狼”部落精英,密密麻麻的“红谷”部落劫匪……
“放箭!掩护骑士冲锋!”公爵一声令下,巡林者们瞄准斜上方,箭发如雨,铺天盖地笼向迷雾山的队伍。
兰斯洛特爵士一马当先,带领着天鹅骑士们架着骑枪冲锋在前。
兰马洛克爵士带领的高地人突击队紧随其后,长戟猎兵和高地剑士在这种混乱场面堪称人形绞肉机。
迷雾山人数虽多,但是在这种开阔地势上,拿着大斧和砍刀的骑兵与枪骑兵对冲无异于找死。
箭雨让迷雾山阵脚一片大乱,然而没有一丝喘息的机会,天鹅骑士的冲锋接踵而至,前排的荣誉护卫和“白狼”部落精英当场就被串了串。
“杀!”兰马洛克爵士手中破邪大剑对着面前的荣誉护卫一剑劈下,身披硕大狼皮的壮汉匆忙格挡,连斧带人被一刀两断。
长戟猎兵将马上的“红谷”部落劫匪挑落,高地剑士迅速上前补刀。
另一边,天鹅骑士们完成了第一波冲锋,绕至侧翼随时准备下一波冲锋。
“完美的配合,阁下!迷雾山阵型乱了,完全没法抵抗!”观察情况的游骑兵语气兴奋的向阿尔德玛公爵禀报。
公爵点了点头,脸上不悲不喜。
这样的情况完全在预料之内,弓箭手、天鹅骑士、高地人步兵的配合已经在实战中演练了上百次,取得这样的战绩理所当然。
但是最大的对手,“预兆之狼”本尊还没有现身。
“小心戒备四周!所有的游骑兵全部出动,有任何情况立刻回报!”公爵下令。
正面战场取得了优势,但是公爵心里还是觉得不安。
“预兆之狼”跟十几年前不一样了。
曾经的“预兆之狼”每战必出现,总是冲锋在战场的最前线。
赤红的狼头大斧之下,就算是龙骑士的精钢盾铠,也被热刀切黄油一般轻易撕碎。
但是现在,这头嗜血之狼不知去向,这让阿尔德玛公爵心生疑窦。
……
“什么意思?你的人在前面被打的落花流水,你就在这看着?”远处的松林中,一个双眼冷若冰霜、色如死灰的男人戏谑道。
“还不是时候。”一尊身高超过两米,头戴山羊角盔的巨汉缓缓道,“按照约定,是你听从我的指挥,你不需要提意见。”
一只飞鹰在风雪中长啸一声,缓缓落在男人的肩铠上,鹰足上绑着一张字条。
“我来看看,”男人的冰冷灰眼扫过字条,“依斯摩罗拉人去村空,杜根村村民两百人,已经处理干净。奥登堡守军龟缩堡内。”
“欧斯伍德冒险团使命必达!你安排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男人挑了挑眉毛,神色得意。
他就是欧斯伍德·迪佛勒,出身不详,和其麾下的冒险者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真可惜!按照约定我得在这待着,等你的指示,不然杜根村那两百人,我该怎么一刀一刀……”死灰色的眼睛,只有在谈到杀戮的时候,才会迸发一点点光芒。
“哼。”巨汉冷哼一声,提起与足有一人大小的狼头巨斧,跨上一头散发着硫磺气味,头顶白色反曲双角,仿佛从地狱而来的战马。
“我还没有听到达隆卡拉堡的好消息!你的下一个任务,别让瑞文斯顿孬种们轻轻松松的退回波因布鲁!”巨汉扔下这句话,纵马向着战场狂奔而去。
……
就连身处战场正中的兰马洛克爵士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对手弱的不正常!
荣誉护卫和“白狼”部落精英罕见的在第一波攻势下缓缓后撤,让“红谷”部落劫匪们顶在了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