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矛骑士团的装备和武器不适合远距离行军,以逸待劳的作战方式对我们最是有利。”
这位骑士很有条理,也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对路亦这个初次见面的人说了许多。
“那么,骑士团与公爵阁下的关系如何呢?”路亦问道。
“您应该知道上任城主弃城而逃的事吧。”骑士笑着说道,“阿尔德玛公爵阁下是一位出色的领主,波因布鲁在他的管理下发展得很好。但是鸦矛骑士团并未对他效忠。
“他很希望能让我们归于他的麾下,不过我们始终牢记初心,创建鸦矛骑士团的本意是保护这座城市,而非成为领主手中的战争工具。”
“我明白了,骑士先生,在下路亦,商人,从瑞恩来。”路亦伸出了手。
“詹森,詹森·布朗克斯。鸦矛骑士团骑士,波因布鲁综合学院战术系学士。”骑士握住了路亦的手。
……
路亦跟詹森聊了很久。
“你说新生吗?确实有一位叫露西的女孩子,不但长得好看,学识比很多入学两三年的学生还要出色。不知道她会选择哪个系作为主攻方向。”詹森说道。
路亦一听就知道露西安娜果然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这个聪明的女孩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地方。
此时夜幕渐深,酒馆即将打烊,酒客们开始陆陆续续离开了。
詹森起身与路亦告别,准备往综合学院的方向去了。
“嗷呜~~~~~”
一声悠长的狼嚎响彻全城。
“怎么回事!”詹森和路亦两人酒瞬间就醒了,连忙往酒馆外赶去。
狼嚎还在继续。
“这……好像是迷雾山神约维约斯化身降世的征兆!”博览群书的詹森脸色凝重。
……
“公爵阁下!”一名哨兵赶到阿尔德玛公爵帐内。
“你也发现了狼吗?”公爵抬起头,锐利目光射向哨兵。
“是……是的,那是一头白狼,比马还要大……”哨兵被公爵的眼神刺得发慌,嘴里结结巴巴。
“我知道了,你回岗吧。”公爵收回了目光,点了点头。
公爵帐内还有两人。
是他的两员虎将,天鹅骑士团冠军兰斯洛特爵士和魔法武器“破邪大剑”的持有者兰马洛克爵士。
“看来我们找对地方了。”公爵站起身,眼中战意熊熊燃烧。
两位爵士同样是经历过十几年前那场迷雾山浩劫的老战士,他们知道这就是“预兆之狼”现身的标志。
“他‘红手’利斯塔能做到的,我也可以!”兰马洛克爵士的破邪大剑通体冰蓝,在他手中可以源源不断散发寒气,自我修复破损的剑身,永不磨损。
“好好休息,我有预感,明天,有一场大战。”公爵阁下满是期待。
公爵阁下还记得接任波因布鲁领主时城内居民的白眼。
那种鄙夷、厌弃,从头到脚的嫌恶。
尽管过了十几年,作为领主的职责他一丝一毫都没有懈怠,但是那种不被信任的感觉,始终存在。
雪耻的机会,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