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妖肩膀被树干擦中,清脆的骨裂声随之响起,木屑和血肉一同飞舞,交织成一幅凄美的画卷。
惨叫声在林间回荡,狼妖身体失衡,重摔落地,激起一片尘土。
张弦丢开树干,如猎豹般猛扑上前,双手把住狼妖的脑袋,在对方惊恐绝望的眼神中用力一扭。
咔嚓,狼妖的脑袋扭转了一百八十度,当场毙命。
“不愧是成了精的狼,血肉闻着就是香,这骨头也透亮,白的跟嫩豆腐似的。”
张弦咽了口唾沫,只是这躯干看着像人,不好下嘴啊。
美味在前,自己难道只能啃个狼头?
念头刚落,黑雾腾起,狼妖的人形躯干消失,变回真身。
张弦心中一喜:“现原形了!好好好,这模样吃起来就没心理负担了。”
他当场给狼妖剥皮开肚,抓起一颗狼心就往嘴里塞,边吃边给予点评:“味道不错,比骨头差点。”
牛魔身躯嘴更大,牙更坚,食道也宽,进食速度比之人身提高了十倍不止。
两炷香后,除了一些零碎,比大山猪还大的狼尸差不多都被他给吃了。
精怪血肉蕴含的能量贼多,充能直接涨了3%。
此外,还获得了一枚拇指指甲盖大小的妖丹,吞噬后,充能再涨5%。
充能8.013%。
张弦抓起狼皮,循着狼妖在山中的痕迹去往狼巢。
斩草需除根,他要吃掉整个狼群。
找到狼巢,花了不到一炷香张弦就杀光了狼群。
没成精的狼,肉骚有味,只有骨架勉强可吃。
咬碎吞下最后一根狼骨,充能涨到8.833%。
一具普通狼骨差不多给0.01%的充能,八十二具刚好涨了0.82%。
抓起狼妖的狼皮,张弦又挑了三张稍大的狼皮,下山而去。
下了飞仙山,循着潺潺的流水声来到溪边。
张弦蹲下身,掬起冰凉的溪水漱口,冲刷嘴里的血腥。
洗净口腔,张弦开始清洗狼皮上的血迹。
狼皮洗净,行囊放一旁,张弦跳入溪中,掬水清洗毛发上沾染的血迹。
深秋的溪水带着刺骨的凉意,但牛魔变的身体不仅强壮的可怕,还有层防风保暖的毛发,这点凉意于他而言不过是微风拂面。
洗完澡,身体在溪边的鹅卵石上呈大字型舒展开,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人虽困倦,思绪却异常活跃,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张弦想起了前世的亲人,想起了那位约定年底领证的舞院女孩。
五年了,穿越已经五年了。
如果没穿越,自己的孩子多半都能打酱油了吧!
看着那一颗颗闪烁的恒星,张弦思绪飘远。
也不知自己是穿越到了异界,还是来到了星空的另一端。
他渴望回到故乡,回到那个充满温暖与爱的国度,但这一切似乎已遥不可及。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眼皮渐渐沉重,不知不觉进了梦乡。
梦境中,或许会有那个熟悉的世界,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美好的回忆。
天蒙蒙亮,张弦被脖子上传来的缠绕感惊醒,有东西在蠕动,紧锁着他的脖子,咬着他的皮肉。
伸手一摸,才知是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蛇。
得咧,早餐有着落了。
将蛇从脖子上扯下,也不管是否有毒,拇指、食指按住蛇头,轻轻一捏,蛇头应声而碎。
剥下蛇皮,去掉内脏,直接放嘴里嚼吃起来。
鸡肉味,咯嘣脆。
简简单单地解决早餐,将狼妖狼皮在腰间缠紧当做围裙,遮挡那硕大物什。
张弦背上包裹,提起另外三张狼皮,走山路去往清波府。
失踪五年,也不知原身的父母有没有在找他。
不管怎样,既然继承了原身的身体与记忆,就有义务为其父母养老送终。
原身的父亲在外地任知府,母亲是将门之后,妥妥的官二代。
官二代在封建社会那可太香了,对张弦接下来的发育只有利没有弊,他没理由不去继承。
飞仙观三百里内皆是深山老林,杳无人烟,山中只有精怪与野兽,然而这些精怪都活的很谨慎,并没有要截杀他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