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才其实很专一,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
比如见到傲凝霜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的爱情来了。
可是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也得跟人搭上话再说。
思索良久,他终于想到一件事情。
先前,赶尸队伍途经任家镇,然后在任家镇北面的古寺住下。
文才给九叔通风报信,有人抢四目道长生意。
随后,九叔前去打探情况,却发现是同门之人,道号屠龙。
赶尸途中出现意外,本来他的路线是要靠北面百里左右的山野小道,迫不得已才转线经过任家镇。
不巧,天公不作美。
这些日子暴雨连绵,将那赶尸队伍困在古寺。
然而,即便文才再不学无术,平日里和尸体接触惯了,还经常侍候四目的客人。
他也能辨别出来,屠龙赶的东西并非是死人。
文才还拿此事向九叔邀功,然而却被其训斥一顿。
他觉得这里面绝对有秘密。
这个师姐应该会感兴趣吧!
果不其然,傲凝霜果然上套,开始询问起事情原委。
说话间,她还不时撇眼看向屋内,观察着她爹有没有出来。
……
暴雨连绵,山间阴霾连成一线。
任霄坐于案台前,观摩着浑身赤金的鸟鸟,原本其白羽已然蜕变为赤金色。
浑身散发着暖洋洋的温度。
外面的寒气都被其驱散。
“你现在到底有什么能力,据说金翅大鹏共有五种神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耳通,天眼通。”
“而且据《观佛三昧海经》卷记载,金翅大鹏于阎浮提,一日之间,可食一龙王及五百小龙。”
“我看你吃五百条蛇都困难。”
任霄无奈摇摇头,看着又开始耍宝卖萌的鸟鸟,他不该对它抱有太大的希望。
“叽叽!”鸟鸟翻身躺在案台上,露出自己的肚子。
同时用着爪子比划肚子的大小。
配合它那贱兮兮的眼神,好像是在说:“你是傻子吗?没看到姑奶奶的肚子就这么大,装五百条鸡胸肉都费劲,还想装五百条龙?”
忽的,鸟鸟顿时翻身起来,望向北方,那是白色墙壁:“叽叽——”
然后转头冲出窗户,冒雨遁入夜空。
任霄听得懂鸟鸟的意思,这是让他跟上去,有情况发生。
想也没想,他也跟着飞出去。
鸟鸟现在的速度早就突破双倍音速,可能是原本它的速度就不低的缘故。
再加上体型小,眨眼就消失在漫天雨幕当中。
若不是它以鹰唳引路,恐怕任霄还不好找到它的位置。
两秒过后,任霄悬浮在上次对战阴尸的古寺上空。
俯视下方,只见在大雄宝殿的位置,亮起微弱的火光。
有人在此地活动。
细看之下,任霄果然发现有三道狼狈的身影,正被群人围住。
而人群当中,一个穿着短衫的男人,一掌拍向三人。
任霄以极快的速度落地,挡在短衫男人的前面。
砰——
他的胸口被一掌击中,气流散开,发出沉闷的响声。
如此狠厉的一掌,拍在常人的胸口,恐怕五脏六腑都要爆裂开来。
然而任霄并没有半分感觉。
漠然盯着面前的男人。
那张脸,褐色斑点遍布脸颊,皮肤粗糙,胡须修剪得整齐,显得有些干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