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这半个月也累积了一万两千法郎,这是在讫清了达布林原来赠与的那两千五百五十法郎以后的资产,在月薪平均不足五十法郎的圣·安托阿区,他已算个小富豪了。
然而他除了那套房产外,只再买了一辆马车,就再没有大的开销了。
查尔斯没有理会他的奉承,思忖着该写什么,或者说,什么该写。
现在的言论自由并不代表以后不会被人翻账本。
他可不想因为一部小说,对日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而现在,对于他来说,写书也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相较于把日后商业模式搬到如今的法兰西来用,他更愿意写一部对社会没什么影响的小说,来雄厚自己的资金。
而最好的选择,无疑是爱情小说。
这种题材向来不会过时,而且容易触碰到人们柔软的心灵,反响自不必说。
抛却了政治和地理因素,他从脑海里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
斯蒂芬·茨威格。
这个人物在一个世纪以后才会享誉世界,而且他的一部中篇小说,恰好满足查尔斯的心理预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篇小说的成就一度超过《人类群星闪耀时》,成为他的代表作,足以证明其情感丰沛的程度。
当然,其中有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查尔斯也改成了相应的替代品,例如出租车改为马车,并不会影响剧情的发展。
在查尔斯开始文抄公模式的时候,格里芬识趣地退出了主编室。
“有事您吩咐,我在外边候着您,不论多久。”
格里芬现在的表现,温顺得像只小绵羊,让人挑不出毛病。
而查尔斯却是显得很没有情面,连句话茬也不接。
对此,格里芬早就习惯了,他认为这是贫民窟出生的习性,没有受过贵族教养是这样的,并不值得讶异。
在耗费了半日功夫,查尔斯将这部小说近乎完完本本的抄了出来。
一个苦恋女子的形象,跃然纸上。
格里芬这时候听到查尔斯的唤声,却是有些疲倦,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离开过报社一步,被查尔斯驱使着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精神都有些萎靡了。
拖着沉重的脚步,推开主编室的大门,却看到查尔斯正在抖落手里的纸张。
“完成了?”
格里芬有些不敢置信,他自然知道,几万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非要苦心孤诣,熬上几天甚至更久不可。
他都打算今天献个殷勤得了,明天不来报社,让别人来干这苦差事。
但查尔斯一天就完成,他顿时感到付出得到的回报竟是这么迅速。
同时,他狐疑地看向查尔斯,厚嘴唇砸吧两下,欲言又止。
见到格里芬表露出不大相信的神色,查尔斯只是额头微点,示意赶快去发表。
走的时候,格里芬心里却冒出嘀咕。
虽然不管这部中篇小说到底怎样,他都能炒作一番,但毕竟还是对销量有些影响,查尔斯的名气,也会大打折扣。
这可不利于他赚钱。
于是他在门口往回望了查尔斯一眼,见后者抿着茶,对他漠不关心,也就放弃问话的念头。
罢了,找那几个识货的书商问一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