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刚往前跑两步,看见迎面跑过来一条通体银白的小狼,它看起来比自己小一圈,体型看起来比较小巧,身体线条有优美的弧度,四肢相较自己比较纤细,长长的狼毛在月光之下,通体银的发亮,像一段银河,几乎要垂到地上,仿佛纤尘不染。
吴泽看见它就惊艳的久久无法回神,心中莫名就有一种异样感觉。
这让吴泽很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感觉呢,莫名想要靠近那只小狼。
吴泽第一次当狗,不明白狗的这种感觉,原来是这么一种感觉,这感觉比当人类之时要强烈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兴许是狗的结构驱使它的内心更加不拘于理智与思想了,所以才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
小狼即将走到焦土附近,停下了脚步,原地塌了几步,始终没有向前,看起来是被漆黑焦土挡住了去路,小狼对着吴泽往回勾了勾头,好像在示意吴泽赶紧过来。
吴泽走在焦土上,几乎没有犹豫,顺着莫名的吸引力,就自然的走了过去,吴泽没有什么疑惑,此时完全是依靠某种本能来做出的行动。
忽然,吴泽即将走出这片焦土之时,他的理智忽然抖动了一下,它忽然意识到,不,不对啊,我现在也是母的啊!
我为什么一看就这条看起来像是母狼的家伙,就喜欢的忍不住想要靠近它呢?
况且我是狗啊!!!
怎么回事??
根本不是一个物种啊!!
难道只是近亲血脉,就能让狗发生某种异样的情绪?但是不对劲的地方也太多了吧!性别相同又该怎么解释啊!
吴泽忽然低下头,心想,喜欢就是喜欢,无关乎性别罢了。
自己第一次当狗,不能总是用人类时的思想来拘束自己了,之前没有什么干劲,也没什么想法与欲望来驱使自己做某些事情,很多发呆的时候都带着人类的思想,而现在,好不容易起了些许欲望,也该堂堂正正的做一回狗了。
低着头的吴泽异常俊俏的狗脸微笑起来,喜欢好看的事物,是人之天性,是我之天性,哪怕我现在是一条狗,那么就是狗之天性!
天性使然,那么就是自然。
这是自然的喜欢罢了。
这就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