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赫菲斯便提着手提箱,出现在伦敦标准的富人区——南肯辛顿。
南肯辛顿,伦敦着名的富人区,这里街道宽阔整洁,路边的树木郁郁葱葱。
高耸建筑反射阳光,富豪别墅像皇宫一样,充满了金钱的气息。
大街上,人们匆忙地穿梭于高级时装店和精品画廊之间,追逐时尚的潮流。
各种各样的豪车穿梭于街头巷尾,它们的主人都是那些穿着名牌、戴着名表的成功人士。
赫菲斯看的直流口水,全都是他的猎物!
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一家名为‘璀璨星辰’的高级珠宝店静静地矗立。
店面由纯白的大理石和镶嵌着金边的黑色玻璃组成。
店内灯光如丝如缕,将珠宝的璀璨光芒映照得愈发夺目。
售货员小姐们身着黑色紧身制服,曲线曼妙,面容姣好。
赫菲斯走了进去,他穿着一件普通的衬衫和牛仔裤,看起来与这里格格不入。
“小朋友,这可不是你能随便来的地方,赶紧去找你的家人去吧!”售货员小姐带着几分不屑和嘲讽的语气说道。
“我是来卖东西的。”赫菲斯微微一笑,没有在意。
“小朋友,我们这可不是什么破烂东西都收的。”售货员小姐继续嘲讽着。
赫菲斯从包里掏出一件镶嵌着三克拉钻石的首饰,在手中轻轻抛动。
“哦,原来你们管这个叫破烂啊!”赫菲斯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戏谑。
售货员小姐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赫菲斯手中的珠宝。
她的态度瞬间转变,身体弯了下来,使她头的高度比赫菲斯还要矮一点,语气也变得恭敬起来。
“客人,对不起!恕我眼拙!您跟我来,我先带您去休息一下,我马上叫经理过来。”
很快,珠宝店的经理也匆匆赶来,将赫菲斯请进了会客室。
珠宝鉴定师很快也过来了,对他带来的珠宝进行鉴定并且估价。
赫菲斯和经理一番拉扯后,最终,他拿到了一张价值36万的英镑的支票。
当赫菲斯离开珠宝店时,经理和售货员小姐们都恭敬地鞠躬行礼。
赫菲斯微微一笑,看了一眼之前的那位售货员小姐,留下一句:“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便潇洒离去。
银行开户,存钱,取钱。
去服装店买了两套看着就价值不菲的行头。
随后联系了一家房产中介,租下了一套房子。
房子面积不算大,仅三百余平米,有一个精心修剪过草坪的小院。
他尤其喜欢的是,这套房子还带有一个六十多平米的地下室。
房子虽然只能算是精装修,但与他之前的住所相比,那里简直连狗窝都不如。
他心中暗自感慨,如果不是一心扑在锻炼能力上,他早就应该过上这种舒适的生活了。
赫菲斯拨通了那串早已熟记于心的数字。
“你好,这里是格兰杰家。”
赫敏清脆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你好,赫敏,是我,赫菲斯。”
“赫菲斯!你怎么才……我是说,你终于……啊,不是,我是说,你好,赫菲斯!”
赫敏显然有些激动过头了,甚至有点大脑宕机。
自从和赫菲斯分开后,赫敏如同丢了魂一般。
吃饭时眼神总是神不守舍,眼神时不时就瞟向电话的方向。
每当电话铃声响起,她总是迫不及待地冲向电话,然后委屈巴拉的叫她的父母接电话。
多年来,赫敏一直没有过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