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脏。”肖天沉默了会,认真开口,“在本东家的心底,你是个好娘亲,真的不脏,比很多人都干净。”
林悦儿愣了愣,捂着嘴巴,颤着身子慌不迭地鞠躬,那感激的神情溢于言表。
……
等发酵的酒香气扑上鼻头,肖天算着日子,才发现不知觉间,已经过了三日。
整整三日,山匪未现。
明明都晒刀了,明明都不死不休了,还在等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能让小马场练马的十余个青壮,有了更多熟悉的时间。
肖天巡了一遍酒坊,发现没有问题之后,眉头微微舒展,迈开脚步,匆匆往小马场走去。
未走出百步,抬起头,便看见了一脸憔悴的陈若梦,蹲在地上,帮着一个村妇洗野菜。
没记错的话,小婢妻好似是躲着他几天了,即便偶尔碰上,也匆匆地打了招呼,垂着头快步走开。
“若梦。”肖天犹豫了下,唤出一句,那声音中带着几分犹豫和期待,脚步也不自觉地放慢了。
原来还想着,和陈若梦之间只差一层窗户纸,现在倒好,闹了个乌龙的婚内出轨,窗户纸都换成铁窗条了。
“肖、肖郎,奴家去算账。”陈若梦的声音细如蚊蝇,头也不敢抬,双手紧紧揪着衣角。
陌生得像山河故人。
肖天还在踌躇着一些关系回暖的话,没等回神,陈若梦单薄的身子,已经匆匆消失在了面前。
“分两翼,左右包抄!”
“凿穿,乃是骑枪手分割战场,最基本的战术。”
“都给我多练几回,即便老马跑死了,本东家也会重新去买!”肖天双手抱胸,声音发沉。
小马场里,十余个青壮,皆是汗如雨下,三日的时间,冒雨又暴晒,加之一次次的落马摔倒,不知觉间,让他们原本唯唯诺诺的性子,变得沉稳了许多。
“轻骑为疾,重骑为坦。”肖天声音发沉,“若你们好好学了骑马的本事,日后有了银子,我便答应你们,会购几匹良驹袍甲,相赠列位。”
“鞭莫停!身莫歪!骑行之威,乃是骑枪所指,寸草不生!”
这时候的秦朝,还处在步骑混编的阶段,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秦朝境内的马场,寥寥无几。一般的战术,便是步兵行中阵,骑兵看时机包抄两翼,成功率并不高。
反而是纯骑军的匈奴,以轻骑为主,配合小型马弓,迂回奔射,将秦朝的几个定边营,打得抱头鼠窜。
“再练!”抛却思绪,肖天冷冷背手,紧盯着场中的情况,眼神中满是严肃和期待。
骑着一匹花色老马的张龙,仗着骑术娴熟,迅速迂回之后,冷不丁伸长了脖子。
“周子休,东家是怎么了?今日似是很生气。”
周子休喘了口气,“盛哥儿,估计是山匪要来抢庄,东家心情不好。”
“张龙,你驴儿草的!给本东家认真些!”
张龙缩了缩脖子,急忙正坐起来,双腿一夹马腹,带着后面的十余人,继续在小马场里绕圈奔袭。
高高的柴垛,疯秀才把手伸入胸膛,搓出一个泥丸子后,才悠悠灌入一口酒。
“北方匈奴皆笑,我大秦无骑,却不知一个小小的忘忧酒庄,练起了骑行之术。”
“我儿李牧,曾站在山海关城头,以酒拭刀,以弓挡骑。”
“六千铮铮城下骨,无一不是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