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夜。
滴血成冰。
四人一狗和狼群来回拉扯,狼血早已将这片雪原染成红色。
混战之中,赛哲别刚射完一箭,转头指着远方,冲着我们喊了一句,娜仁急忙翻译道:“擒贼先擒王。”
我瞬间明白赛哲别的意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身后的风化石上,立着一头巨大的白狼,看那架势必定是狼王无疑。
“是独角狼王。”娜仁面露惊恐。
她是从小就生活在草原,虽然没有猎狼经验,但从莫日根大叔口中,也多少知道西伯利亚狼群的故事。
狼群也分很多派别,其中最棘手的当属独角狼王带队的狼群。
这群狼嗜杀成性,所过之处犹如蝗虫过境,它们不但袭击牛羊马匹,还经常攻击牧民。莫日根大叔曾带着队里的民兵连围剿过几次,都被狼群狡猾的逃脱了。
我也是第一次见头上长角的狼,心中觉得奇怪。
就在恍神的刹那,我只觉双肩一沉,两只锋利的毛爪子搭在了我的肩头。
“娘了个希匹,这狼王的速度好快!”
我心底暗骂一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袭遍全身。
狼是一种凶残且智慧的动物,狼王更是狼群的灵魂和大脑。
狼王估计是看出我手中的双蹦子威力巨大,但装弹缓慢,所以才抓住这个空档,想要把我干掉。
大嘴几人见我有危险,几次三番想要靠过来救我,但苦于应对其他恶狼,无奈分身乏术。
我知道这时我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能回头去看。
因为回头的动作,正好会将脖颈暴露出来,到时候被一口咬下去,我就直接去见马克思了。
狼王颇有玩弄的意思,竟然把脑袋伸了过来,带着十足的挑衅。
一股腐肉的恶臭熏得我几欲作呕。
早在娜仁说它是独角狼王的时候,我其实就在想,什么品种的狼会头上长角呢?
现在狼王就和我脸贴着脸,这么近的距离之下,我才发现“独角”的秘密。
原来是一根粗长的野猪獠牙,从狼王上颚刺进脑袋,又从左眼贯穿出来。
这么重的伤势足以致命,但狼王靠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硬生生的将野猪獠牙掰断,这才将其嵌在脑袋里,成了牧民们所说的独角狼王。
那伤口早已完全愈合,但我现在看来,仍觉触目惊心。
我极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轻轻的掏出弹药塞入双蹦子,准备给它喂一顿饱的,吃顿大餐。
“去死吧。”
填完弹药的那一刻,我毫不犹豫的对着狼王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噗”
只听一声闷响。
双蹦子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个时候炸膛了。
一股黑烟从枪管中间爆了出来,把我和狼王都呲成了大黑脸。
狼王大怒,抡起巨爪就要拍碎我的脑袋。我拼命躲闪,并用枪托还击,几个回合下来,也没能分出胜负。
通常情况下,成年人单挑草原狼的话,胜算是非常大的。无论上肢还是下肢力量,人都要高出一大截,甚至比起咬合力,都是成年人完胜。
既然草原狼这么拉胯,那为什么牧民还会谈狼色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草原狼的数量。
它们有时三五成群,有时成片行动,再加上可怕的纪律性,使得它们在草原上鲜有对手。
独角狼王眼看啃不下我这块硬骨头,就仰起脖子嚎啸一声。瞬间就有两头狼从黑暗中窜出,将我左右包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