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真的!”
任重楼说完,慢慢靠过去嘴巴。江紫芝美目中,先是泛起迷惑,忽然涟漪波动,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海棠滴水花无力,明月登台人断魂。
两人缠绵了一阵,慢慢分开气息,各自不停地喘气。
任重楼摩挲着江紫芝潮红滚烫的脸颊,歪着嘴角说道:“一会儿我走了,你锁好门。你是我的女朋友了,今后穿衣不能再像往常。小肚子和大长腿都要裹住,被别人看去了,我多吃亏。”
听着自己男人的责怪,江紫芝却开心地眯起眼睛,乖顺地回应,“嗯,我都听你的,以后都穿长裤长褂。重楼,你喜欢我的小肚子和长腿吗?”
“无与伦比的喜欢!”
“衣服买来了,扔掉可惜。以后休息的时候,我只在屋子里穿给你看。”
江紫芝眼神逐渐迷茫,气息又急促起来。不知不觉中,她主动递上了红唇。
离开老机械厂,任重楼再次驶进夜幕。入了秋的黄粱夜间,真的是越来越冷了。任重楼心里不禁想着,天气再冷下去的话,真没法继续夜间赶这么远的路。干脆退掉农村的房子,搬到江紫芝的地方。反正她屋子里的那张床,确实很大。
咦,好像一伙人在打群架!
任重楼快要驶出市区的时候,就看到了眼前一幕。动静引起了他的注意,就好奇多瞄了几眼。仔细一看,又发现先前的猜测不算全对。
远远看着一个趴在地上,撅着屁股,脑袋深深埋进双臂环绕间的倒霉蛋,在被三四个街溜子轮番捶打。
挨打的那个人,压根就没还过手,一方纯粹是碾压另一方。
这条路是回家的必经之处,即使想眼不见心不烦,也躲无可躲。况且,就算眼睛见到了,心也不一定就会徒增烦恼。
又不是自己挨打!
看样子那个倒霉蛋,应该被打了有段时间。当场的情形,有一些诡异。那几个街溜子,一副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
有三个小混子,就坐在倒霉蛋旁边。他们有气无力地,时不时踹上软趴趴得一脚,无非是为了展现胜利者的姿态。
还有一人,弯腰扶着膝盖,就那么晾在一旁,都懒得继续动手了。
青灰色的长衫,皱皱巴巴地叠满了鞋底印子。更加接近现场了,任重楼发觉倒霉蛋的衣服,怎么会那么眼熟。
莫非是偷灯泡的那个人,那个大傻子?
正常人的话,谁会穿这么怪的衣服!
90年代的小地方,许多人还挣扎在温饱线上。至于思想上的标新立异,在黄粱市,没有成长的土壤。
回家只有一条道,任重楼不得不继续前进。距离五六米开外,他一下停住了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