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改变了行进路线,但团队的速度远比个人要快的多,而且更安全。
前进过程中,一些偶尔碰到的三三两两的幸存者们会主动上来交流,当听到这个团队是打算回乡下打造田园式生存基地后,大多数选择加入。
团队的发展就如滚雪球一般壮大起来,十几二十个人大规模砍杀丧尸和穿街走巷的声响动静不小,规模越大,愿意投靠的人越多。
因为,人是群居性生物,只有其中在一起,人身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四十有二的孙凯也没想到,从陈宇加入后,当他们六个人打着“回乡造基地”的名号迁徙途中,居然在路上收编了这么多幸存者。
当到达千达广场的时候,短短的十里路过去,整个团队规模已是三十六人,其中有十四个可以手持刀斧劈砍丧尸的男人。
队伍再次进行了分工,孙凯依旧担任总队长,下设三名分队长,分别是负责砍杀丧尸的陈宇和李斌,以及负责管理所有女人的刘璇。
刘璇这个女人有胆量可以跟男人一样上前杀丧尸,所以大家没什么意见。但大家对某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担任分队长很有看法,觉得他年轻识浅,光靠勇力可不能服众。
不过当孙凯说出陈宇有手枪并且会使用枪支后,大家看向他的眼神就不一样了,既是羡慕,也有嫉妒,却是没有人再反对。
枪这种玩意尽管不陌生,但对华国老百姓来说还是很稀罕的武器,尤其是团队中一些新男性成员,好奇地让某个小年轻把枪拿出来看看。
陈宇也没得办法,只好把弹夹卸掉,让他们摸个过瘾。
他对孙凯不经同意就把他有枪的秘密说出去很不高兴,尽管对方是好心想稳住他分队长的地位。若是说的难听点,对方是把他当虎皮扯大旗呢。
千达广场盘踞着五六千个丧尸都不止,大家当然不会傻乎乎地杀过去,只能是横向移动到一幢大楼里,利用楼梯楼道当有利地形砍杀附近碍路的丧尸。
晚上,大家就在大厅以上的楼层里随便找地方生火做饭和休息,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或者看上眼的男女找个隐秘地方搞搞有益身心的艺术运动。
这幢公司楼的三层,某间办公室里,陈宇趴在阳台栏杆上眺望这死寂黑沉沉的城市远景,夜风清爽。
越是远离那个女人,他既是感到解脱,又莫名的有些想念。没有他在身边念念叨叨地叮嘱,她应该敢光明正大地吃人了,不用再偷偷摸摸的。
啪嗒,他点燃一根香烟,美滋滋地吸着,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他敏锐地回望了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扭过头。
女人也跟他一眼,把胳膊搭在阳台栏杆上靠着,清声道:“其实没有万家灯火的城市,也蛮漂亮的。”
“现在要是有互联网,你把这话放在微博上肯定被喷成渣渣,信不信?”陈宇缓缓吐出一口烟,淡淡道:“这美景是用死人堆起来的。”
“呵呵。”孙佳琪轻笑一声,又低声道:“我爸让我来跟你抱歉,他不是有意要把你有枪的事情说出去,当时不说的话,你就当不成分队长了。”
“当不当都无所谓,只要能回南湖省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