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审案的过程没什么特别,多是朱如月和管事唇枪舌战,就在府尹都泛头疼的时候,衙差来报,称当日有目睹的证人。
朱如月闻言苍白的脸上闪起期待之色。
所谓的证人是云意斋的一名看守小厮,朱如月满心期待的等着小厮的证词。
“那天晚上我刚好起夜,经过管事的房间,确实看到有女人进入管事的房间,女人的身形体态都和朱小姐差不多。”
小厮的话令四周议论纷纷,朱如月的脸色更是变了色,指着小厮怒道:“你胡说!”
小厮惊得连忙低下头,“我真的没有胡说,我确确实实是看见了的,当时我就觉得奇怪,还特意多留了会,可都没看到人再出来。”
“你确定看见的就是朱小姐?”府尹问道。
小厮点头,同时呈上一份东西,“大人,这是当时草民在管事房门口捡到的。”
衙差将小厮手中的东西呈上,小厮继而道:“这枚荷包应当就是朱小姐当时遗落的。”
府尹拿着荷包看了看,这荷包的样式确实是女子所喜爱的,“但仅凭一枚荷包也不能断定这就是朱小姐的东西。”
“这荷包草民看过,背面是绣着一个朱字,旁儿还有一月亮的图案,这应该是不会错的。”
府尹皱眉将荷包反过来细看了一番,眼睛一亮,果然,和小厮说的无异,荷包背面有一个朱字,还有个月亮的图案。
“朱小姐,这回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府尹将荷包扔至一旁,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