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君,你师父是谁,身手恁的了得。”哥舒翰问道。
“我没有师父,野兽就是我的师父。”阿斐抿着嘴唇说道。
哥舒翰的脸上浮起一丝惊讶的神情,迟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追问,回头吩咐道。
“你们几个把狼皮剥下来,我们暂且不用赶路,吃饱肚子再说。”
随行的军士一声欢呼,开始忙活起来。不一会功夫,几条野狼就被剥皮抽筋,开膛破肚。
“小郎君,这头野狼是你杀的,要不要亲自动手?”
哥舒翰走近几步,对阿斐说道,一双眼睛在篝火的照耀下好似是碧绿色的,鼻梁甚高,眼窝深陷,与西域胡人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些黄种人的面目特征。
李惊云记得史书记载,哥舒翰的父亲是突厥人,母亲是西域胡人。现在亲眼看到哥舒翰的长相,史料记载果真准确无误。
阿斐也不答话,走了过去,一刀下去,划开野狼的皮毛,紧接着连划带剥,一转眼功夫就把狼皮完完整整地剥了下来。期间,阿斐因为动作过大,牵动了左肩的伤口,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把狼皮剥下来以后,阿斐并没有显出得意的神情,反而是神色落寞。突然间,他双膝跪地,郑重地对着野狼的尸身磕了个头,这才继续动刀把野狼的肉身切割成几大块,一系列动作干净利落,竟然比哥舒翰的随从军士还要麻利迅捷。
“阿斐,你这是?”
李惊云不明白阿斐这样的举动有何用意。对于唐朝人来说,跪拜是最大的礼节,只有对父母长辈才会行跪拜之礼。
“狼群对我有养育之恩。我很小的时候,家里人就死光了,是狼群把我养大的。父母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东西,只有这把刀一直跟着我。今日杀狼,是它要吃我,现在我为了活下去,也要吃它。吃与被吃,原本就在一线之间。”
阿斐的语气极为低沉平淡,好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
李惊云和一旁的哥舒翰已经彻底动容了。阿斐的身世还真是可怜,从小就惨遭灭门,被狼群抚养长大,与野兽为伍,学了一身本领,只为在荒野中生存。
可是,李惊云不明白。阿斐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市镇,仅仅是为了度过这个难熬的冬天吗?他显然对这片地域非常熟悉,知道几百里外的县城,而且一路上对道路和方向极为熟悉。这说明,他必定在县城与市镇之间穿梭奔波过。那么,到底是什么理由,或者说什么样的动力,能够让这个8岁的小男孩在这几百里的雪域荒原中辗转奔波。
李惊云想到了这些,却不便再问。因为,阿斐身上的秘密,犹如一个多年前的伤疤,如今已经结成了厚厚血痂,永远也无法愈合,一旦触碰了这个血痂,鲜血立刻会奔涌而出。
“咦,这些树枝是做什么用的?”
李惊云终于看到了地上的那堆拇指粗细的树枝,一头已经被阿斐削尖了,每根树枝足有二尺来长。
“本来想在雪坑里挖点山鼠,烤山鼠肉吃,没想到狼群却来了。”
阿斐一边说,一边摸了一下自己的左肩,那里被狼王的利爪狠狠地抓了一下,此刻血流已经停止了。
“让我看看,你受伤重不重?”
李惊云走了过去,想揭开他的衣衫看看。
“不用!”
阿斐的反应异乎寻常地强烈,神情中似乎有些忸怩之态,与他平日里的神态气度判若两人。
李惊云诧异地看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阿斐的反应会这么激烈。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在怪自己吗。
“一点皮外伤而已,何必婆婆妈妈的。”
阿斐冷冷地说道,又恢复到平日里的神情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