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些网友的评论之后,并没有着急回复。
而是,拿起笔在纸上画着。
将刚才冤种兄弟的讲的一点一点按照时间地点,勾画出一个流程图。
这也是前世张伟办案的习惯,就是人物、事件关系的可视化!
那么整个案件各种人物关系也就明了很多。
待张伟画完之后,眼神也是愣了一下。
等等,这個剧情有点熟悉啊?
“相亲平台、”“经人介绍、”“年轻美貌、”“天价彩礼、”“结婚前去‘浪漫一下’?”
这些个关键词组合起来,这不妥妥的骗婚案嘛?
这个张伟倒是听说过,这还是职业团伙作案。
也算是披着“婚姻”的“高级仙人跳!”
这会儿,另一边的冤种兄弟还在不停的自责着!
“诶,都怪我!要是答应她就好了……可是四十八万八的分手费未免也太贵了吧!”
当冤种网友这句话一说,其他人立马又一次沸腾了起来。
“啥啊?这是分手费?我感觉不太像哦?”
“就是啊,就算找个失足妇女,得多好的质量才配的上这个钱啊……”
……
眼见网友们谈论越来越远,张伟也是赶忙制止道,“咳咳,这位冤种兄弟,遇到的可能不是真爱,其实是……”
当张伟抛出这个话的时候,其他人的兴趣立马被提了起来。
“好,看到大家这么想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但是在讲这个事情之前,我先讲讲什么是强奸罪吧!”
“强奸罪按照我们大家普遍认可的观点,就是侵犯妇女的性的自主权,换成人话就是,只要人家姑娘不同意,你强上就构成了强奸罪既遂了!”
“而我们这位冤种兄弟,仅是在订婚期间,且双方并未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而且,订婚只是民间的一种婚姻约定形式,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意味着,双方不具有性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这个时候,强上人家,铁定构成强奸罪啊!”
当看到张伟三句话就把这个关系讲通了之后,网友的评论区也是泛起了一阵又一阵的“6666……”
而另一边的冤种兄弟一脸哭泣的说着,“张律师……这真的没办法了嘛?可是我总感觉,这个事儿有点怪!!”
张伟笑着说着,“怪!就对了!!!”
“兄弟,你怕不是遇到了高级的仙人跳啊!”
其他人网友一听,“嗯????”
张伟沉思了一会儿,而后开口道,
“这样,我给你支个招,听好哈!难道你不是在嫖娼吗?!!”
张伟这话一出,网友瞬间炸锅!
“不是,这主打一个互相伤害啊?”
“这叫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嘛?”
“这波高啊,张三律师!”
“没错,强奸罪是刑事犯罪,而嫖娼的话,就是行政违法!关个几天,罚钱就好了,要是真成功了!我愿称你为真神!!”
……
另一边还在连线的网友也很是疑惑的问道,“张律师,这……这真的能行吗?我用请个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