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石聪。”
“性别。”
“男。”
“曾用名。”
“无。”
“出生年月日。”
……
我叫石聪。
我出不去了。
——————
“理历898年,12月,
7日。
16时26分33秒。
我妻死在那一刻。
不是什么高潮没有什么铺垫。
就是开车的时候迷糊那么一下,便带着我9岁的女儿一起离开了世界。
只留下我一个人。
啊对了,还有十几万的赔款。
我在大学里安然教了半天课,只一通电话打来,
几秒钟,几句话。
就是天崩地裂。
我浑浑噩噩地处理着事情的后续,在把妻女的尸体送去殡仪馆后甚至来不及和父母说句话,便得加快步伐向法院走去——
—哪怕错的不是我,且我认错。
可流程要走,规矩要守。
在收到传票之后我便只顾着赶路,空荡的大脑除了流泪也没再顾得上什么。
可到了庭上站定,无数思绪如潮水般赴来。
便开始憎厌这个形式主义大过一切的社会。
然而只一瞬我却又能理解了,毕竟秩序的维持关系到社会运行,与其说形式不如说规矩,抑或,
法律。
法律大于一切。
又如何能为区区一个家庭破例?
当然合理,但我依旧憎厌。
尤其是在这个法律早已为无数人破例过的情况下。
我敛好妻女的骨灰,在买到墓前就只把她们拥着躺好在桌案上。
我在三十多年后终于退步成那个中二的自己,把毁灭世界提上了自定的日程。
我拥着她们睡去。
一如我拥着她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