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年头的电动车在水泥路上驰骋,老家伙已经年岁见长,承载不了年龄渐长的主人,速度比起崭新的时候慢了很多。
果然已经不中用了,他想。或许要换一个新的载具了?
两边慢慢后移的建筑,在陈晓的黄金瞳眼中,应当是熟悉而陈旧的。但唐突地,他觉得周边从小陪伴自己到大的场景,变得有些模糊,甚至是有些陌生。
陈晓想起了自己,虽然那次大病之后,感官如同脱胎换骨地敏锐,体力也前所未有地充沛,思维像是从磨砂玻璃换成纯白玻璃那般清晰明亮。虽然总觉得,有不属于自己的声音,在自己的脑海中常常呼唤着自己。
“看吧,你和别人不一样。”潜意识的幻听,“你应该做的更纯粹,你应该追求更纯粹,你应该成为更纯粹。”
“来吧,接纳我们的血——无限接近纯血种一样,成为真正的……”
“你和别人不一样……”
一阵阵令人作恶但勾魂摄魄的唆使,但可惜他无动于衷。
为什么像是嗑药一样的错觉呢?陈晓很确定自己绝对不碰这玩意,他唯一一个接触的有依赖性的物品其实严格意义上只有咖啡,含有成瘾性的东西,陈晓更是碰都不愿意碰
“不,我其实和别人一样的。”陈晓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出声来,好像是在给自己壮胆,给自己打气。
像是小时候父母给别人办丧事,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一样,畏惧着黑暗,也畏惧着未知的事物一样——恐惧如同蜘蛛的腿般伸展。
不对,怎么感觉有些凌乱?像是一个协奏曲里,一个配器迟了半拍,及其的突兀且极端不协调。
自己的思维刚刚好像迟滞了一下,如同流水般顺滑的思绪变成接近凝固的熔岩般迟钝。
他应激式地突然给自己一拳,清醒了过来,但眼前的一切瞬间明目。
回过神来,周边什么时候下起了大雨?那些记忆中的建筑,单调且重复地堆叠着,不自然的样子像极了蠢朋克的《Too Long》那首曲子——一个采样来回地播放,乃至令人烦躁。陈晓个人一直觉得这个蠢朋克的《Discovery》专辑最无聊的曲子就是这首,明明其他曲子拿出来都是佳作。
而且,感觉好像周边在放着摇篮曲一样温暖,和瓢泼雨天那弥漫且透明的薄凉,交相辉映,相得映彰。
原本整齐端正的背头现在零零碎碎地挂落在额头上。雨滴打花了彩瞳,他只能把遮掩用的纯黑色彩瞳摘下。在昏暗的雨夜里,原本充满杂质而有些含蓄的黄金瞳,此时此刻却极其锐利,甚至可以说的上是目光如炬。
地上洁净,乃至是有些淡青色的水幕中,倒映着两道纯粹的金光,但纷乱的雨滴不断打散,整片水潭,因为这幅金色的眼瞳的存在,如同万花筒般绚烂。
为什么?
陈晓有些疑惑。往常的黄金瞳只能说是更接近因病而变化的瞳色,虽然不自然却还能被接受。他带上彩瞳只是试图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正常人——陈晓坚信自己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或许是下意识地,又或者是估计装作不知道的一件事:正常人并不会努力把自己伪装成正常人,成为普通人的手段永远不是学着“披着羊皮的狼”般套着人皮,而是融入人群。
但现在,他自欺欺人的羊皮被彻底剥下了。
双眼的黄金瞳,病态且瑰丽,宛若曼陀罗花纹般旋螺着。
周边的路灯也早已不合常理地熄灭,他的双眼是唯一的光源,是令人注目的信标。
信标总能吸引趋光性的生物,哪怕一些避光性生物,也过于在意光芒——比如一些长年生活在阴湿环境的冷血动物而言,它们猎物只会活在阳光之下。
神说,要有光,因为人要依赖于光而生存。
对于非人的存在而言,有光,就是有了食物——蛇因此要欺骗人子,离开有光的地方。
“血。”
“新鲜的血。”
“是混血种的血。”
“好想尝尝。”
陈晓的听觉敏锐起来。这回他很确定:虽然那非人的口吻如出一辙,但这个声音并非颅内的幻听,是实实在在地通过耳膜振动反馈到听觉神经的声波。
该死的,陈晓骑着电动车加紧驰骋,为了保持电源和电压他把远光灯关了,反正黄金瞳能照耀着前方的道路。
怕是见了鬼,作为一个不信神的见习牧师,陈晓并不相信这是什么宗教的降神——如果神真的存在,其实就不会无视虔诚的信徒——作为教会的见证者,陈晓看了不少因为天灾人祸而土崩瓦解的不幸,甚至他本人就是其中之一。
只有亲身经历苦难之后,才有创伤,才有应激,才会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