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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六章 鼻端生火

从未有人想过到达西面林地的旅途是如此漫长,阿提拉足足走了一个月。迦德雷纳带着足足百骑跟在身后,而一对小伙伴就此分别。布莱达要根据父亲鲁嘉的指示,整合被收编的黑旗部落,整整三十万张口嗷嗷待哺,回到自己故地的阿杜海尔又可以挺起兇脯做人,摆一摆他这个会种地人的架子了。

他这个克诺斯人终于可以对着天空高昂起头,唱着家乡的歌谣,怀念一下破败的爱琴海的风光。只是有一样是叫他操心的..呼少晏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扩充个人势力,他一开始指挥的只有阿提拉带到青旗部落的四千人,现在则膨胀到八千以上。加上他本人是个可以在一百步外一箭钉死枝头麻雀的射雕手,他手下的射雕客的数目也极为惊人。

加上鲁嘉大王为了收复黑旗部落而前后损兵近万,如果不算投诚过来的两三万需要整编的部众,呼少晏已经算是个不容忽视的个人势力。

这个来源于故匈奴呼衍部还不到三十岁的大都尉,终于将一个难题摆在鲁嘉的桌案上。聪明而其貌不扬的鲁嘉暗地里观察一切动向..他与蒙杜克不一样之处在于他待人温和,亲和力极强。在公开场合宣称凡是服役他超过五年的头领都算是他的家人。家人的意义超过了下属和头领,能得到他筛选的人不多,几乎每个万人长、负责刑法和暗探的骨都侯、左右大将、万骑将军都能走到最大的一块桌盘上与右谷蠡王一同分炙,这就是真正意义上值得信赖的“自己人”,但说是心腹,只怕未必。

鲁嘉的心腹许多穿着匈人之中极少数部族才会换上的全铁甲,甚至还有罗马的锁子甲。这些人是他的伴当,平时也用黑色包巾盖住鼻端以下的部位,身上的甲胄容纳在漆黑的萨迦铁甲之下,鎏金烫银的工艺在他们身上司空见惯,没有人知道这些人出身何处...以前有萨满参与帮这些孩子抚养长大,可大部分知情萨满跟着当日奥克塔尔遇害事件一同殉职,秘密就此守住。

呼少晏如今也随队和布莱达一同远征,鲁嘉将两万部众交给自己指定的儿子管理。并派出若干学士教会他做头人的方式...做大王的本领,鲁嘉一早就教给自己孩子了。

急功近利的布莱达更希望快快发动对西方部落的战争..反正他们吞并黑旗部落的事情很快就要人尽皆知,为什么不趁着其他人反应不过来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呢?借口有现成的:替老大王报仇。当时围攻奥克塔尔的时候,其余两部可出了不少力..左右贤王可以推脱这是某些阴谋者个人行为,但一群疯汉之间,哪需要什么体谅和理解?

对自己有利的阐述和外交辞令才是政治动物们的最优解。当部分骑射手进入别人草场的时候,右贤王派出了使者,该使者在奥克塔尔墓前被肢解,温和的鲁嘉向其余两部正式发难,财大气粗的青旗部落断绝对赤旗部落的粮食供给,并和东哥特王订立了以谷物换取铁器的合约,敌人的敌人暂时变成了朋友。

而这一切,阿提拉都不再知晓。匈人的地盘和牧场是一类宽泛的概念,他们对一寸一尺土地的掌控力尚不如一个世代耕地的农夫,一百骑兵在向导的指引下轻易穿过素白旗驻扎的房区,他们扮演成冒死往来的商人雇佣兵,一路上有惊无险地走到莽莽苍苍的日耳曼丛林。

亨利并不会时时刻刻停在森林边缘等待侄子上门,这一回,阿提拉没有看到半个前来迎接自己的、脸上涂满油彩的人物。回想起两年前和那个“舅舅”最后一次相遇,七岁孩子忽然觉得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地不真实...从三岁见到自己提醒自己什么是亲人什么是敌人,眼里流淌着温情的叔叔变成将他看作另一个首领儿子的叔叔。

一路上,孩子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亨利会变得不认识自己,毕竟十岁以下孩子一年一个大变样,认不出也属于寻常...孩子心里还有另一层担忧,接触成人世界的时间过长,叫他事事试着以最坏的打算去预料。

假如亨利明明认出自己却绝不承认呢?蛮族之间可谓是毫无道德可言,在埃提乌斯跟他讲过历任凯撒的故事里,道德感可是自罗马塞维鲁王朝以来人们早就抛到一边的事物...也许高明的野心家会拿这个招牌去束缚有点良知的敌人,或者号召贱民去为他效力。

当向导被日耳曼妇女一标枪搽穿喉咙的时候,随行的萨尔马提亚学者扎卡利亚斯直接从马背上滚落,一支羽箭立刻光顾他的马鞍。这个有锻炼的学者见机倒快。受到攻击的匈人们齐齐拈弓搭箭,对准那个和林子混为一谈的棕色头发浅油棕的日耳曼妇女。

她脸上满是难看的雀斑,令人望之欲呕。风尘仆仆的阿提拉倒是希望这个女人说的话自己能听懂,不然就太麻烦了,于是小小豹子以众人反应不及的速度将这个女人拖到自己一方,吓坏了的日耳曼妇女在惊慌中被力大无穷的孩子在拖行中拗断了左手的五根手指,痛苦地嘶叫起来。

“安静!我来找一位故人,他说我和他是血脉纽带的亲戚。”虽然孩子清楚自己的面容在日耳曼人面前绝没有说服力,他还是要这样攀亲带故。来到别人家的地盘寻求帮助,可不是小小几句话能打发得掉的,他必须要见到正主。还要在礼貌之余,秀一秀自己的肌肉。

“如果亨利还是你们的族长,就劳烦他出来一趟,我很难深入密林,在迷宫里找到米诺牛,这儿的国王。”迦德雷纳上前搽言,虽然这还不到他该说话的时候,这位来自极地的凯尔特男人还是希望能在邻居这儿获得话语权。

他现在已经不侍奉眼前的孩子,可以畅所欲言。

一个罗马时后,亨利带着上千涂了花脸的日耳曼人将大家迎进了木屋,木屋是仿制大树制造的树屋,一点儿也不防火。

“阿兰人逃难的首领来告诉我,你们匈人当初是怎样对待盟友的。”

亨利在烤火,这个差不多九尺的粗大男人很喜欢吃肉,他只有一点点葱和姜,从南方一些不怕死的商人手中淘来的,他们用北境自己手中看起来并不珍贵的木材和药材交换。阿提拉忽然觉得,日耳曼人这里似乎比匈人的商贸要好些。

“东哥特的阿玛尔家族就是从这儿以东的地方出去的..就是你们现在所占领的地方。”亨利伸出一根粗粗的手指,在火堆上细细比划。阿提拉终于发现和四年前的不同之处了:亨利舅舅的手指没有他整块手掌那么大了,只及他半块手掌。也难怪现在的亨利把他当成使节而非家人来招待。

“你能找到新家,这很好。那儿条件总比我这儿好..我们林子里的男女越来越少,各个家族顶着从罗马拉丁语那儿演变过来的姓氏,给自己族群命名,闯出去了。”

他还在啃着肉,还有一块臭肉分了下去,用以招待前来的匈人护卫们。那臭肉的份量有二百罗磅,是用泥浆糊起来的拼接肉..日耳曼人没有较好的窖藏方法,哪怕进入冬季,半生不熟的瘦肉还是臭得厉害,阵阵馊味侵袭着来客的鼻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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