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开着这辆车离家出走。
天下之大,总有流浪之地。
还有许多去不到的远方。
可是,车子打不开。
她最初以为操作方法不对,可后来慢慢醒悟:叔叔已经找人换了车锁。也就是说,这辆车早已被叔叔一家彻底霸占,而且,还可能真的去火葬场拉过三秀外公的骨灰盒!
苗初秀彻底绝望了。
她趴在车身上嚎啕大哭。
夜,已经深了。
哭泣的少女,浑然不觉有人靠近。
等到一股冷风袭来,已经太迟了,一把匕首悄无声息抵在了她的腰上,“别动,别开口……”
回头的一瞬间,苗初秀看到了那一头长长的黄毛
黄毛!
1八岁生日那天翻窗入室,杀死自己的黄毛。
此时,恐惧已经被巨大的愤怒所淹没了。
那个该死的陌生人。
哪里是重生啊重死还差不多。
一个人,竟然要在同一个歹徒手里死上两遍?
无非是死亡的地点被改变了而已。
恐惧到了极点,偏偏想起陌生人的诺言“你放心,今后你再也没有危险了”
骗子,该死的骗子。
那一刻,她恨那个“陌生人”,更胜过这个歹徒。
可是,黄毛居然没有认出她来。
黄毛并不知道这是自己一个月之内残害的同一个人。
这个惯犯,以为遇到了新的猎物。
深夜的地下停车场根本没有人,寒光闪烁的刀刃迸发出一股死亡气息,初秀不敢反抗也无力反抗,直到被三几下推搡进了旁边的一辆面包车。
车子往出城的方向飞奔,歹徒是一个膀大腰圆的黄发青年。
他甚至连墨镜都没戴。
没有任何伪装,只意味着一件事情:他一定会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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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秀不想死。
初秀想逃命。
某一次,她的手悄悄伸出,靠近了门把手,随即,便听得黄毛一声低吼:“不想死就别动……”
黄毛的双臂纹满了黑蜘蛛,别说他旁边寒光凛冽的匕首,单单是他那双巨大的拳头便可以一拳砸碎人的脑袋。他紧紧闭着嘴巴,凶狠的神情表明,只要初秀再敢有一个动作,立即会毫不犹豫将她弃尸荒野。
初秀大气也不敢出,脑海里却浮现出无数模糊的逃生技能:比如用手机定位告诉亲友,比如用快捷键报警,比如拉窗跳车,比如干脆拼死一搏砸晕歹徒……可是,身临其境,忽然发现上所有的“逃生技巧”都不管用了。
无论怎么盘算,都,死定了!
天色已晚,车子也已经远离城郊,驶上了一条非常偏僻的路。路尽头,是一大片圈起来的空地,荒草丛生,渺无人烟。
黄毛的目的地,便是这片废弃之地。
前路非常颠簸,车里一片死寂。
她忽然生起一股绝念:扑上去,和黄毛同归于尽。
冲动超过了理智,她不受控制地出手了。
她的目标:方向盘期待值:车毁人亡。
同归于尽,好过独自被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