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说:“是的。”
“大队长,你们要抓的这汪小林,昨天晚上可能回家了,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但是情况有些反常。一是昨晚半夜我家的狗叫个不停;二是今天汪小林家的门一个上午都关着,平时都是一大早就开门,到晚上才关门的。”
李剑问:“会不会是他父母一大早出门去了?”
“不会,我上午在菜地里看到他母亲去拿过菜,而且现在他们家的烟充还在冒烟。”
李剑说:“好的,你帮我们留意点,有什么情况及时打我电话,我们马上赶过来,三个多小时能到。”
李剑从电话中已听出,打电话的人是汪小林家的邻居汪某。
放下电话,李剑叫上金光标和于勇军,同方大虎打了招呼后,饭也顾不上吃就出发了,深怕走漏消息,李剑并没有同当地派出所联系。
下午三点钟不到,李剑等人赶到了目的地,先电话与举报人确认,情况没有变化后,李剑他们直扑汪小林家,直接破门而入。汪小林的父母正在屋里干着手工活,还没反应过来,李剑已冲入房间,把正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汪小林用手铐铐住了双手。
汪小林父母心虚,也不敢怎么阻扰,李剑三人把汪小林往警车里一塞就立马往回赶,以防生出事端。
到了半路,李剑打了个电话给大个子所长,告诉他汪小林已抓住,他们正往回赶,下次再来感谢。从电话里,李剑明显感觉得到大个子的不满情绪,他责怪李剑不通过他直接抓人,其实李剑很清楚,大个子不满是因为失去了一次敲诈的机会。
事后,李剑通过汇款的方式,给了举报人汪某5000元,兑现了当初的承诺。
带回江普县后,汪小林对自已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交待,自已因为没有钱,女朋友看不起他跟了别人,而老板毛丛坡不问缘由就开除了他,还把他的三百元押金没收,自已去理论,却被老板打了一耳光。为此,他一直记恨在心。
6月4日那天,想到女朋友跟人跑回了老家,与他彻底断绝了联系。自已却因为女朋友的事情,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心情工作,导致身无分文,好几顿饭没吃了,越想越气。
最后又想到了毛从坡如此欺侮他,于是就决定找他报仇,把所有的气发泄到他身上去。
汪小林很清楚,明着干,自已不是毛的对手,只能趁其不备。另一方面,身无分文的他,必须搞点钱,在他眼里,像毛丛坡这种办厂的老板,家里钱肯定很多,于是就决定到毛丛坡家既偷钱,又报仇。
想到就干,当晚十二点左右,汪小林偷了辆自行车,从孝义镇骑行十多公里来到长乐乡前明村。
当时已是凌晨一点多了,已经好几顿饭没吃的他,肚子实在太饿了。于是他熟门熟路,先从毛家院子北墙窗户爬进厨房间,在里面找到一包方便面。
肚子填饱后,汪小林从厨房间拿了一把劈柴刀,插入后腰,然后转了一圈,发现北墙的落水管靠近二楼毛丛坡的卧室窗户,很容易攀爬进入。于是他又顺手在隔壁家俱厂门口捡了一根木条,也随同劈柴刀插入了后腰。
然后他沿着落水管爬到二楼,从没上锁的铝合金窗户进入室内,看到毛从坡一家三口正处于熟睡之中。毛丛坡头朝床头,他的妻子和儿子头朝床尾,他们家的床是东西向摆放的,床头靠墙。
汪小林先拿出木条,站在床沿边,对准毛丛坡的头部用尽全力砸了下去,然后他迅速从床上横跳过去到另一边床沿,用木条子狠狠地多次击打毛丛坡妻子的头部,接着放下木条,拿出劈柴刀转到小孩这边的床沿对准毛从坡儿子的脖颈狠狠地砍了下去。
看着三人都不会动了,就把木条和劈柴刀从窗户扔了下去。开始在房间内找钱和其他值钱的物品。在卧室隔壁的厨房间找东西时,好像听到了动静,就从厨房间拿了把菜刀跑进卧室。发现毛丛坡好像还在喘气,就用菜刀切割他的脖子,直到他断气为止,扔掉菜刀,继续找钱。
把他们房间全部翻了一遍,共找到3000多块钱,一条金项链,一个金戒指,然后他又从落水管原路爬下,骑上自行车返回孝义镇。
第二天,把欠老乡的300元钱和鞋子还掉后,就离开了江普县,跑到福建,后一直在福建那边打工。
昨天半夜回到家里,想在家里过了年再出去。但父母告诉他公安局已经来抓过了,怕被人举报,就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本想到了晚上天黑后,离开家回到福建去,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
虽然从发案到案犯归案,时间已过了半年多,但当消息传出去后,毛丛坡的亲属和前明村的村民一大帮人,敲锣打鼓,放鞭炮来公安局感谢和慰问刑侦民警。
因为此案的成功侦破,刑侦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追捕汪小林的六个月时间里面,刑侦大队并没有闲着,还侦破了在这期间发生的马铁重杀妻埋尸案和牛岭的白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