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一年后,李剑见习期满,如期转正。城郊派出所又分来了一位女民警张小英,接替了李剑的内勤工作,李剑成了长乐乡的责任区民警,并同时兼刑侦专干。而洪飞翔和刘红灯,共同负责柳宅镇的治安工作。按所里规定,辖区内所有刑事案件,除刑警队直接受理的之外,均有刑侦专干负责勘验和办理,而责任区民警只负责辖区治安案件的办理和辖区治安的稳定工作以及重点人口的管理,信息员的物色,村调组织的完善等等工作。
李剑有着前一年的见习经验,对于责任区的工作很快进入了角色,把长乐乡的治安状况摸得清清楚楚。他对长乐乡的公安员和两名招聘民警作了严格规定。凡是辖区内发生治安纠纷,打架斗殴之类的,均必须当天调查清楚,公正调解到位,以双方签署协议为凭。如果当天调解不了的,必须立即向李剑汇报,在李剑的带领下及时取证,形成书面材料向所领导汇报后,依法处理或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李剑负责长乐乡的工作后,几乎很少在办公室,除了所里有特别安排或办理案件之外。每天一上班,向所领导打声招呼后,就骑上自已的自行车往离所三公里左右的长乐乡跑。他跑遍了长乐乡每个村的角角落落,与辖区所有的乡村干部打成了一片。半年不到,几乎所有村民都认识了这个派出所的年轻民警李剑。他对辖区的重点人口均了如指掌,比如家住什么地方,有几间房,家里有几个人,平时都干些什么,同哪些人关系较好。碰到时,张三、李四他都能叫出名字来。县局刑侦、治安要到长乐乡抓人什么的,从来不需其他人带路,只要叫上李剑就行。
作为派出所的刑侦专干,一般只是对辖区内发生的千元以下的偷盗案件的现场,以及一些农作物被毁,鱼塘被投毒之类的现场进行自主勘查,其他均交由刑警大队勘查。凡是刑警大队勘查的案件,派出所专干只需在边上负责做好协助工作即可。另外就是负责侦查和办理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
破案数打击数,基本上是通过老百姓扭送或案犯自已撞上门的。每年总会有一些蹩脚小偷被现场抓住,送到派出所。然后被民警先揍一顿,没几个能扛过去,实在憋不住了,只能交待一些案件,帮民警完成任务。
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李剑却始终坚持本性,牢记学校老师的教导,认真勘查每一个现场,用他的智慧和耐心以及熟练地运用法律相关规定去破获和解决一起起案件。
作为刑侦专干的李剑也尝到过运用技术破案的甜头。那是他刚刚接任刑侦专干不久的一天下午,接到七里乡山河村一村民黄某某的报警,说藏在自家衣柜里的7000元现金不见了。损失7000元的案子本来应该由刑警大队出现场,但因为刑警大队刚好有另外重大案件在办,忙不过来,让派出所先勘查再说。
对于那个年代的老百姓来说,7000元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一个民警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一百多点。李剑带上所里的联防队员马国民,开着所里专门配给刑侦专干的警用二轮摩托车赶赴现场。
虽然整个现场的翻动面积很大,但由于农村的条件普遍很差,桌椅家具的表面都很粗糙,根本提取不到有用的痕迹。但细心的李剑发现,二楼一个后窗户的插梢没有插上。李剑就问失主,平时锁不锁的,失主说记不确切了。他能够肯定的是,钱是当天上午偷走的。因为一家人吃完早饭去地里干话之前,他还开过衣柜确认钱都在的。中午回家吃饭发现家里有翻动的痕迹,即去开衣柜,发现钱不见了。
李剑推开窗户,头往外一探,发现该房子后边是一块菜地。李剑立即下楼到房子后边进行勘查,发现对应窗户下面的泥地里有两个小坑,间距50公分左右,还有两趟不太明显的脚印。不难判断,两个小坑应该是案犯架木梯子留下的痕迹,两趟脚印应该是案犯来回走路所留。李剑沿着鞋印追出五十余米后是水泥路就失去了踪迹。
李剑又返回菜地,认真查看鞋印,绝大部分鞋印只能看清一个模糊的压痕。李剑在反复查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非常清晰的人字拖鞋印,而且这个人字拖非常特别,一般的人字拖鞋印,前掌会有三个小圆圈,而现场这个鞋印只有两个圆圈,顶端应该出现圆圈的地方却是一个方块印。
李剑马上联想到了小时候拖鞋破了,母亲会从其他地方剪一块塑料,用烧红的叉子粘补到鞋底破损的地方。看来这个人的鞋子也应该是如此。李剑又认真查看比对了其他那些模糊的鞋印,发现对应部位都有相同的方块印,这说明这个方块印是鞋底的特殊之处,而不是泥地的问题,且应该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