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斯勒听到有人叫自己,放下酒杯瞥了一眼,苍老面容下发出洪亮声音。
“我还以为是谁呢?臭虫就是臭虫,离这么远我都闻到你们身上的腥臭味。怎么?夜晚不是对手,打算换白天来试试?”
脏辫男子嘴里露出两颗犬齿,眼睛中布满血丝。
“糟老头子,你是在找死吗?”
“呵呵,我找死?不知道是谁晚上被追的哭爹喊娘。”惠斯勒端起酒杯轻抿一口,从怀中掏出一把转轮手枪摆在桌面上。“我就在这里坐着,想动手我随时奉陪。”
脏辫男子斜眼看向自己的同伴,得到认可后他从大衣内侧掏出了M1928A1式汤姆逊冲锋枪。
“啊!”餐厅中传来女人的刺耳尖叫,食客们看见有人掏钱纷纷抱头逃离。
脏辫男子也不阻拦人群的离开,他们这次的任务就是抓走惠斯勒报复日行者。
“老头,你真的以为有铁律在,我们就不敢在白天动你了?”
脏辫男子拉动枪栓,随着清脆的咔嚓上膛声,他将枪口对准惠斯勒。
“你太小看我们报复刀锋的决心了,你难道不怕我用一命换一命。”
惠斯勒被枪口指着丝毫不慌张,他掏出一支香烟塞到嘴中。
叮!
香烟缓缓点燃,他收起打火机,香烟头部的火光随着他的吸气逐渐明亮。
惠斯勒对着脏辫男子吐出烟气不屑地说:“既然不怕死就动手吧!还站在这做什么?”
“你!”脏辫男子有些恼羞成怒,不怕死只是他的托词而已,说这句话的本意只是想在气势上压惠斯勒一头,没想到惠斯勒根本不吃这一套。
洛根按住脏辫男子的肩膀,让另一名同伴收起惠斯勒的枪。
“跟我们走吧!我希望你到我们的总部还能这么硬气。我们的首领费斯可是很早就想见你了。”
“费斯?”惠斯勒用三根指头夹住香烟陷入沉思,须臾他用无名指将烟头弹到垃圾桶。“就是那个怪胎啊?我可没兴趣见他。”
“这可由不得你。”脏辫男子收起汤姆逊冲锋枪,从身后掏出一根绳索就要去绑惠斯勒的手。
“等等!”洛根制止了同伴的动作,他从腰间拔出柯尔特M1911手枪走到苏谦诺身前。“小子,刚才就是你和我唱反调是吧?”
“我哪敢啊?我就是看各位缺个吃饭的位置才这样说的。我这也是为各位着想啊?”
苏谦诺立马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洛根听到这打量一番苏谦诺,不由自主的舔舐犬齿,他有了吸干这个人类血液的冲动。
“小子,挺会说话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啊?我们帮里就缺一个你这样说话好听的人才。”
“当然有兴趣啊!我可是仰慕MS13很久了,从你们一进门我就想着如何加入你们,这也是我听到你们需要位置就立刻起身的原因。”
苏谦诺脸不红心不跳的说着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他打算到人少的地方再出手解决这三个吸血鬼。
他可没有银制武器,能杀吸血鬼于无形。贸然出手能不能杀不掉三只吸血鬼是次要,遭受城市警察的逮捕坐牢是肯定的。
看着苏谦诺人畜无害的表情,洛根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道:“跟我们走吧!”
洛根有个怪癖就是喜欢喝不同身高人类的血液,苏谦诺这种近两米身高的人类血液他还没有喝过。他今天就打算尝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