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的一天,周日,阳光真好,程真真走在大街上散步,她学了一天疲惫极了,出来放松放松心情,她认为她喜欢打字,以后她想找打字员的工作,虽然挣的少,可是她能保证她出色的完成任务,比如编辑部之类的,或是法院之类的,因为她的录入速度在300字/分钟左右,她认为她还可以更快,她有个同学甚至能达到400字/分钟,她要超过她,暗暗的较劲。像编程和设计类的工作她觉得她没有能力沾,因为她老想做销售的工作,她不想在计算机上下功夫,但是她可以学会做人,然后慢慢骑驴找马,或者再进修个自考什么的,反正时间摆着也是学习的,20岁不考试时间用来干嘛,她是这么想的。
走的路途中路过一家超市,买了些她爱吃的零食,身体代谢还好,每顿一碗大米饭没问题,身材保持在1米66,120斤。其实她小时候也不是没胖过,但是她被一位老中医治好了,她初中的时候体重一度来到了180,然后妈妈给她找了一个口碑很好的老中医,给她开了些药方,把她治好了,她从此不敢再多吃,这不今天把《操作系统》学完了,高兴的不要不要的,所以给自己开了荤。
就在结账的时候,程真真发现前面的人正在把手伸向另一个女士的包,她顿时害怕极了,生怕她嚷嚷出来那个小偷伤害她,但是她转念一想如果那个女士要是丢了钱家里肯定很着急,该怎么办呢,于是她巧妙的想出来了一个方法,即把小偷偷钱包的事暴露出来,又不让小偷以为她是故意的,所以她就假装自己很赶时间,拼命的往前跑,口里喊着“快点,快点,我着急,先结我的。”然后把小偷的手撞的生痛,然后小偷的事情果然败露遗迹,店主出来查看了实情,果断抓住了他。
店主让店员看店,准备把小偷送到派出所去,程真真提出让她作证人,一起把小偷送到派出所,然后店长思忖了一会儿同意了。他和程真真在送那个小偷的时候(小偷的手是被毛巾“反锁”着的),在路上聊了起来。
店长:“谢谢你哦,你可真见义勇为。”
程真真:“哪里话,应该的。”
店长:“你去了派出所做个笔录就行了,其余的交给我吧。”
程真真:“好的。没问题。”
店长:“你是哪里的人啊,怎么一个人这么大胆啊。”
程真真:“我是衡水人,跟父母住这边,我爸是这边的土木工程师,我在人民大学学计算机,我今天想开个荤,所以一人买了好多零食,这不看见他在犯罪,急中生智想出了这个主意,然后做个好人好事回家写日记去,我可爱记日记了,我初中时作文就特别好,我们老师经常夸我,我喜欢正直的人,也要求自己做个正直的人,您就别感谢我了,我应该的。”
店长:“哦,原来你还在上大学啊,那你今天买的零食我送你了,不收钱,你这么正直以后必定有大作为。”
程真真:“谢谢您的夸奖,零食我还是要付钱的,做完笔录我就回家了,今天赶上这摊子事也是天意吧,能认识您我也算庆幸。”
俩人有说有笑的走了10多分钟,终于把那人送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一个阳光大男孩走了出来,他说:“我姓张,是这里的办事民警,你们好。”
店长说:“您好,我是东巷超市的店长,我姓王,这个男的偷我们超市里顾客的钱。”
程真真:“哦,您好,我看见了,可以给你们做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