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落,卫央‘咔嚓’一声,将小家伙的胳膊掰了下来。
已经风干的尸体极脆,轻轻一捻就成了灰。
伴随着卫央的捻捏,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在这房间中响起,回荡,于空间之中久久不散。
“啊!!!!”
母子连心,卫央把她孩子的胳膊腿儿都捏了个遍,小娃娃都让她捏成了蚕蛹,于悦能不抓狂嘛!
她狂叫着,从墙里冲出来跟卫央打在一起。
护崽的母兽发起狂来,是很吓人的。
虽然也搞得定,但是这乱拳也着实让卫央挨了好几下。
挺疼。
“啊!!!我要告你!你伤害无辜!我的孩子并没有杀人!你凭什么伤害它!我要告你!”
“告呗!我静候佳音。”
卫央甩了甩手上的骨灰,不以为意的说。
阴律第367条,子母凶诡犯罪,夷两族。
虽然小东西的确是没杀人,但是于悦杀的,它没吃吗?!
此地阳气还算可以,如果它没有于悦的保护,早特么魂飞魄散了!
既然享受了于悦的犯罪所得,那于悦被抓,它被连坐,也是应该的。
于悦被锁魂链勾住琵琶骨,挣脱不得,她疼得发狂,又极度不甘:“凭什么?!我受苦受难的时候,你怎么不来救我?!如今我不过是想积攒力量去复仇,你凭什么阻止我?!”
卫央掏出工作证:“凭这个。”
于悦顿了顿,继续不甘心:“那我的仇呢?!我的痛呢?!谁来负责?!没人管吗?!”
卫央抽出她的灵魂,翻了翻她的经历,把脸皱成大倭瓜,中肯而压抑的给出意见:“扪心自问,这事儿,你不应该自己负责吗?!你这纯属是自作自受!”
于悦岁数不大,算上鬼龄也才二十二岁。
三年前,她特么才十九!
如同早期霸总娇妻文的开场一般,第一次去酒吧的于悦在醉酒后遇见了一个长得好看,又挺有钱的男人,王浩。
她以为遇到了真爱,加之酒精催发,她就跟人回了家。
那人倒不是骗子,他果真是个富二代,大了于悦十五岁。
又见于悦是清清白白跟了他,自然,有兴趣的时候,是百般体贴,细致入微,更是壕无底线。
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境,且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来说,这特么简直是绝户网!
那段时间,于悦觉得自己就是小说里被霸总看上的女主角,爱得那叫一个深入骨髓,刻骨铭心。
结果,她这儿正自我感动呢,王浩突然跟她说,跟她过够了!
王浩给了她钱,表示想结束这段关系。
按正常人来说,见好就收得了呗,钱也不少。
那多少人分手没有补偿,还被反咬一口的呢!
可于悦不肯。
当然,也能理解。
毕竟,她那瑰丽的美梦还没做够,突然被人叫起来让地方,她自然是不甘愿的。
于悦不同意分手,还凄凄惨惨的说着自己有多爱王浩,要跟他共度一生。
嗯。。。咋说呢,就,酒吧那种地方吧,它极具区域特色。
在那个地界上,几乎是默认的,去了那种地方,就意味着你愿意进入某扇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