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区警署,美男安办公室。
习惯性架起双腿的李绍安听着两个新晋探长汇报工作。
正事完后,闲谈时间到。
林风古板的正英脸,此时也笑得十分灿烂。
“安哥,你说我才调过来一个多月,就升探长,会不会太快了,影响不太好?”
放下手中的报纸,李绍安认真的看一眼林风,嗯,有那味了,口是心非的英叔。
“有什么影响不好?才一个多月的时间,你九龙警署龙卷风的大名,街知巷闻。
有不服的叫他过来跟我说,你啊,还是专心的多破几个大案,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李绍安说起他的花名跟功绩,林风笑成个傻子,这就是他想要的,上司放手让他随意发挥,不抢功,也不用自己背锅。
他的正义之火在熊熊燃烧,上司也能扛得住,上这样的班,真是爽死他了。
站起来,给英俊安敬了一个英式礼,大声道:“yes sir。”
叼着细雪茄的安哥,左手往下压了压道:
“你看你,又来这套,我是你半个师兄,大家同门师兄弟,放松点。”
林风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李绍安,跟自己老豆学法不到两个月,就是师兄了?
当然,他也不敢反驳,除了职位比他高,关照他外,拳头也比他硬太多了。
“阿耀,这两个月,下面哪两位兄弟比较让人信服,那两个探长位子就给他们了。”
其实李绍安心知肚明,毕竟现在的他,开辟了上百个窍穴,全面素质已经是正常普通人的上千倍。
两个月来,在上千倍精神力的引导下,整个警署上上下下谁不对他服服帖帖。
但黄炳耀毕竟是他在警署的大管家,头马,也是要听听他意见的。
“大佬,我觉得水塘李不错,毕竟他曾经也是个探长,只是跟雷洛他们不对头,才被扔去钓鱼。
他上来的话,下面的弟兄们也心服他,重要的是,他破案还是很有一手的。”
李绍安心里暗暗点头,看来黄炳耀心胸还是挺开阔,能推荐李树堂(寒战,李文彬老豆)。
一个多月前,李树堂打听到,李绍安跟雷洛不是一路人,提着果篮,在他办公室门口站了十个小时等他。
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才等到从东平洲回来的他,这么上进的醒目仔,安哥当然要给他一个机会了。
第二天就将他调来九龙警署当个便衣,也不枉靓仔安提携,入职以来基本吃住都在警署,连破几个大案。
这么大的成绩,也让他快速融进来警署,站稳阵脚。
“嗯,还有一个呢?”
黄炳耀想了一下,然后道:
“董骠(警察故事,骠叔),他做人做事都有一手,兄弟们也心服他。”
“嗯,很好,就这样决定了,叫他们进来。”
隐身在一旁多时的软饭达,立刻醒目。
“收到,老顶。”
李绍安心里有些感慨,看来以后软饭达不用煲老藕了,有自己做他靠山,他可以吃点年轻海鲜了。
“阿耀,达仔这么快就成了你头马啦。”
黄炳耀嘿嘿一笑道:
“大佬,谁都喜欢听好话,达仔擦鞋还是很干净的,不比雷洛的鲍鱼探长差。”
李绍安微笑点头:
“嗯,明年让他也上位做个探长,帮雷洛擦鞋能做探长,难道我李绍安就没有这个实力?”
黄炳耀心里十分不服,大声道:
“大佬,拿雷洛跟您比,那是对您的贬低,有您提携,别说探长了(警署警长衔),督察都有得做。”